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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补贴操作程序
2012-01-12   来源:湖南湘潭农机局   

  湖南省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财政部以及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大政策宣传,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2004年以来,共计实施补贴资金为14034万元,补贴各类机具为10万多台(套),直接受益农户达8万余户。拉动了全市农民配套投入资金约5个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从2004年的30万元到2011年的4800万元,国家补贴资金在该市逐年递增。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让党中央、国务院的这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尤其是在2008年以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清查工作中,受到了省检查验收组的高度好评。其主要作法是: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为了让农民更大限度地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切实保证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一是充分利用媒体、政务公开栏和网站、乡村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年度补贴产品目录、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等信息,在该市组织的农机补贴专项清查工作中,湘潭电视台全程跟踪采访报导,滚动播出1周,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电视台都安排了专栏报导;二是出动宣传车把各种宣传资料、农机购置补贴明白卡发放到农民手中,使购机农户十分清楚地了解所购机具享受的补贴标准;三是市县农机部门都召开了动员会议,而且每季度都召开一次补贴工作人员、经销商培训和经验交流会议;四是各级农机部门公布受理咨询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热情为农民朋友解答各类补贴工作中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保证湘潭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谭毓平同志为总召集人,市财政局、市农机局、市监察局、市减负办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2011年5月,该市召开以市政府牵头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湘潭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和《湘潭市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督查方案》,方案明确了动员布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完善整改四个阶段的主要内容,同时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形成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市农机局与各县(市、区)农机局签订了《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一把手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对千家万户农民,工作量大,工作任务繁重,为了更好地把工作做实,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不走样,不省略环节,一是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首先由农民自主到农机经销网点看机选机,选定拟购机具后,凭身份证(包括户口本、农机合作组织的有效法人证件)到县级农机部门申请购机,县级农机部门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登录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生成购机补贴指标确认书,经县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将申请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人在15日内凭身份证和补贴机具确认书找经销商,自主与经销商商谈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按商谈价格扣除补贴金额后机具差额提机。购机后再把所购机具名单信息公示到乡镇站和村组的公示栏,让农民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实施中,我们坚持将补贴政策、办法、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及机具品牌型号公布到县(市、区)项目区的乡镇及行政村,让农民根据需要和各自实际自主选择机具;四是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信息采集、微机录入、档案管理和上报工作。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既要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理,也要靠监督检查来约束,湘潭市农机、财政部门通过多年来工作经验的积累,形成了一套自己行之有效的检查监督模式,一是建立了以市财政局牵头,市农机局主力参与配合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市农机局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当正副组长,相关科室全员参与,在每次结算上报前,组织对五个县(市、区)上报资料的核查和机具抽查。二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补贴机具跟踪定期核查制度、补贴工作例会制度、信息上报错误“零容忍”制度。三是开展不定期的检查督查,检查时采取随机上户抽查、电话抽查相结合,查看资料与召开座谈会等相结合的方式,每次检查都制定检查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落实任务和责任人,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督查实效。县(市、区)对补贴机具检查把好第一关,市局在此基础进一步检查抽查,市局对各县(市、区)的检查主要检查补贴政策宣传情况、补贴执行程序情况;对经销网点的检查主要检查产品销售价格是否虚高、产品质量三包服务及实诚与守信情况;对补贴机具的检查采取上户实地抽查和电话抽查。对抽查到的购机者的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所购机具型号、补贴是否到位一一核查。要求对单机补贴额在1万元以上,抽查率为50%;单机在1万元以下的抽查率20%;补贴额在500元以下,抽查率10%。四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次农机购置补贴检查之后,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进行整改才能上报省级结算,对规定限期内整改未到位的经销商,停报所在县(市、区)的季度结算,并对经销商发出黄牌警告。湘潭县对11家经销商发出黄牌警告,在专项清查工作中,共发现问题10多个,涉及金额200多万元。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八年来,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使湘潭市农机化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一是促进了全市的农机装备水平的大幅提升。从2004年起国家实施购置补贴以来,该市的农机总动力从140.24万千瓦增加到现在的265万千瓦,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为12%,拖拉机从7562台增加到8500台,联合收割机从1687台增加6500台,机耕率从72.20 %增加到85%,机收率从17.08%增加到85%。二是加快了全市农机化进程。通过对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和举办农业机械的演展示会,让农民对高科技、高性能的新机具购买有了新的认识,今年该市对插秧机推广有新的突破,推广插秧机130台,超出前四年的推广总量。三是提高了农机化社会服务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为契机,大力发展了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该市今年新增农机大户10户,九龙农机合作联社作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农机合作组织的壮大与发展直接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力,加快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四是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购置补贴的实施大力推进了该市的耕作机械化,土地耕作适度加深,土地通透性增强,提高了土地肥力,联合收割机作业,促进了稻草还田,增加了土地的有机质,改善了农田的生态条件,为水稻的生长发育增产增收创造了好的条件,农田实现了保护性耕作。五是提升了政府和部门形象。购置补贴在该市实施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产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效果。受益农户普遍都认为,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好、农机购置补贴很实惠,有利于帮助农民购买大中型农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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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规范 补贴 操作 程序 力度 宣传 湘潭 加大 政策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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