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根据《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2〕4号文件)文件要求,日前,经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淳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淳政办发〔2012〕47号文件),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和农业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农业、财政、公安、工商、渔业、林业、农机等相关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机总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根据《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2〕4号文件)文件要求,日前,经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淳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淳政办发〔2012〕47号文件),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和农业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农业、财政、公安、工商、渔业、林业、农机等相关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机总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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