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兴国县农业机械局根据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第三批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赣农机字[2012]38号)文件精神,局长邓兴荣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部署2012年第三批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会议要求农机补贴分管领导及农机管理股全体人员要及时受理、上报补贴资金结算材料,不得延误,第三批补贴资金结算主要是结算2012年6月28日前办理补贴手续、且还未结算的补贴机具,并于7月13日前将补贴结算相关材料报市农机管理推广科。
6月25日上午,兴国县农业机械局根据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第三批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赣农机字[2012]38号)文件精神,局长邓兴荣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部署2012年第三批补贴资金结算工作。
会议要求农机补贴分管领导及农机管理股全体人员要及时受理、上报补贴资金结算材料,不得延误,第三批补贴资金结算主要是结算2012年6月28日前办理补贴手续、且还未结算的补贴机具,并于7月13日前将补贴结算相关材料报市农机管理推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