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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县:“四措施”加强农机补贴监管
2012-06-27   来源:重庆农机化信息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扎实开展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我县主要采取四条措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一、成立农机补贴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我县在4月初,成立了以分管县长徐利敏为组长,县财政局长、县监察局长和县农委主任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和县农委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并以荣昌府发〔2012〕65号文件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该项工作安排部署到全县各镇街,要求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加强对补贴农机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在今年4月份,对我县全部二、三级农机经销商进行了农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农机经销商才颁发了补贴农机具销售许可证。要求补贴农机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七个不得”的规定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同时要求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档案必须保存5年。单机补贴在800元以上的机具,在申报补贴时,必须出示村、社、镇盖章签署意见的购机申请表,我县再对照有村社、镇盖章的申请表进行网上审批。

  三、强化补贴农机经销商经销形象建设。要求全县补贴农机销售门店必须在店门外悬挂《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店》标识,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必须张贴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统一印制的《重庆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宣传画,《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告示》以及《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七个不得”规定》,在补贴产品样机上必须悬挂《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告示签》。

  四、加大购机真实性的抽查核实力度。按照部、市、县有关农机补贴政策要求,首先,在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审批时,对照有村社、镇盖章的申请表并电话抽查核实各申请者是否购买农机。其次,会同县财政局农业科到各镇街调查核实,询问农服中心农机工作人员、村委负责人和社长等,调查了解购机资料是否属实,随后深入到农户家中、院坝询问购机者或者邻居,并查看机具,进一步核实购机真实性。

  今年,1至5月份我县共审批完成210台(套)补贴农机具,全县镇街农服中心抽查核实了30%左右,达65户,县农机站在审批时,电话抽查核实为主,电话抽查核实了80余户。县农机站会同县财政局农业科到部分镇街深入农户走访核实了20余户,抽查核实率达10%。从目前抽查核实结果看:各镇街公示、电话抽查和入户调查结果,没发现违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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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补贴 监管 加强 四措施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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