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2〕4号)和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义乌市201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义农字〔2012〕13号)文件精神,日前,义乌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拨付201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的通知》(义农字〔2012〕98号),下拨2012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共50.635万元至各相关镇(街道)财政资金专户。
通知要求,各相关镇(街道)接文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银行帐号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通知强调,各镇(街道)不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市农业局、财政局将随时组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