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邹城开展整治农机补贴工作次序的关键年,为防止虚购、套购、倒卖补贴大中型农业机械及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发生,邹城市农机局一直非常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周密部署,制定了多种措施防止虚购、套购、倒卖补贴大中型农业机械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邹城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高质量完成。
一是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购置大中型机械的购机户进行明查暗访,不定期的电话抽查和入户核查。
二是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对补贴机械的品目、型号、配置参数、生产厂家、国家补贴机具编号及购机人进行核实、照相,并印制了《补贴机具核实到位清单》,对购机户所购机械的信息如:机械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记录存档。
三是要求乡镇农机站对本辖区大中型补贴机械进行全面普查,定时汇报普查结果。
四是在报名过程中由村委会、农机站、财政所三家基层组织对购机户的购机真实性和购买能力进行核实盖章,并要求购机户书面写出两年内不转让所购补贴机械的承诺。
五是利用农机监理对大中型补贴机械入户办理牌证、年审等过程对补贴机械多次进行核实。
六是采集多方信息对全市大中型补贴机械进行严密监控。如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入村听取群众反应、找农机大户及经销商座谈等。
七是强化购机户法律意思。对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八个不得”、山东省“二十一条”等规定,采取了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宣传,并在报名前要求购机户必须阅读此内容,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意识。(邹城市农机局 陈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