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培育种粮大户促进粮食规模生产经营》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12〕151号),在落实综合补贴政策,降低大户种粮成本一条中专门出台种粮大户购置农业机械补贴政策:对新购置大中型谷物干燥机械用于粮食烘干的生产大户、合作组织或企业,单台(套)10万元以上,每台(套)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直接补贴。对在当年新购置的插秧机、25马力以下小型收割机、履带式旋耕机,在中央和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购机总额的10%由县级给予直接补贴。该项政策的出台,有望推进开县农业机械化向大中型和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