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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对2012年中央新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提前安排实施
2012-10-22   来源:湖北农机化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新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337号)文件,国家安排我省新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000万元。省农业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初步拟定了新增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审批。

  对中央新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我省在安排上重点向粮食生产大县、血防“以机代牛”重疫区县市和扶贫攻坚县市倾斜,同时结合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情况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确定各县(市、区)资金控制规模。

  在具体资金分配中分为四块,一是在全省46个产粮大县,根据各地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安排资金;二是在16个血防“以机代牛”重疫区县市,根据杀牛后农户购机需求情况,对部分缺口较大县市重点安排,与产粮大县重叠县市,酌情适当安排资金;三是对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四个扶贫攻坚区域的重点县市,安排资金给予扶持;四是对购机补贴实施操作规范、监管到位及工作经费落实较好的县市,安排资金予以奖励。

  按照《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的通知》(农机产〔2012〕116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发[2012]80号)要求,各省中央财政资金务必于11月15日前实施完成,完不成任务的省份,补贴资金将相应扣减。为加快全省实施进度,经请示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同意,现提前将新增补贴资金额度安排额度录入我省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文件待批复后下发),各有关县市可先期开展相关补贴实施操作。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务必把加快补贴资金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当前购机补贴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确保全年补贴资金按时实施和结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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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提前 安排 实施 补贴资金 中央 新增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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