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户名义购买拖拉机,骗取国家补贴。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向琴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李向荣、吴海峰、韦世洪分别被单处罚金2万元。
2011年3月,李向琴准备购买农机。经咨询得知,农户申请购买农机,可以获得国家补贴。李向琴便联系了具有农业户口的吴海锋、韦世洪、李向荣,并如实告知他们自己打算借用其名义骗取农机补贴的意图。同年3月16日,李向琴以3名农户的名义购买了3辆拖拉机,每台获得补贴2万元。购买后,李向琴将所购拖拉机运往上海,先后通过海关报关,将农机运往国外用于运输木材。
2012年5月2日,李向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回所骗农机补贴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