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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第一季度省级农机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2013-05-07   来源: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在4日12日通报了一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后,绝大多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情况通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做好各项完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5月3日,农机化管理司公布对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检查结果(见附件1)。

  内蒙古、吉林、上海、福建、湖北、甘肃等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研究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了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但少数省份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个别省份甚至仍未开通省级补贴专栏,严重影响了信息公开效果。

  按照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部署,农机化管理司要求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化任务,全面落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一是继续建立完善省级补贴专栏。云南省至今尚未建立省级补贴专栏,农机化管理司要求该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尽快在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机化)网站上开通补贴专栏。已开通省级补贴专栏的省份要对照此次检查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专栏名称是否规范、专栏地址是否提交中国农机化信息网、提交的专栏地址链接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自查和完善,省级补贴专栏完善工作须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机化管理司将于7月初对上半年省级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二是要充分发挥补贴专栏的权威平台作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是补贴信息公开的政府发布平台,是补贴信息网上公开的总出口,要确保需公开的所有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在同级补贴专栏中全面、准确、及时公开。需公开的信息范围严格按2013年农财两部规定执行,同时要提高时效性,不得出现应公开信息在其他网站已公开但补贴专栏中未公开的情况。

  三是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农机化管理司要求定期检查县级补贴专栏建设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第一次阶段性检查结果应于6月底前在省级补贴专栏中公布。县级补贴专栏中除按规定公开2013年补贴信息外,还应以公告形式公开2012年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格式见附件2)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附件1: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2年度 县(市、旗、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样式) 点击下载

附件1:

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

地区

是否
建立
专栏

专栏地
址链接
是否
提交

专栏地
址链接
是否
有效

专栏
名称
是否
规范

省级农机补贴
信息公开内容

备注

实施
方案

国家和省级
支持推广目录

北京

 

天津

/

 

河北

网站正在升级,公开情况暂无法统计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

 

广东

 

广西

/

 

海南

/

 

重庆

 

四川

 

贵州

/

 

云南

 

西藏

 

陕西

/

 

甘肃

 

青海

/

 

宁夏

 

新疆

/

 

新疆兵团

/

 

黑龙江农垦

/

 

广东农垦

/

 

注:

检查结果“√”表示有,“○”表示无,检查时间截至53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1318-1.html

标签:农机 补贴 情况 省级 公布 第一季度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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