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宗锦耀认为,我国地域情况复杂,作物品种多样,农机需求差异大,推广目录制定和补贴额确定等关键环节工作,如果采取全国一刀切的方式,有利于统一管理,防范权力寻租,但不符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因此,根据实际需要,允许各省在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制定、非通用产品补贴额的确定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强调要结合实际、公开公平开展。同时允许在全国统一规定的12大类48小类175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之外,各省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机具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我国农业机械拥有量迅速增长,但相当部分农机产品达到了报废条件,由于没有相应的报废更新政策,很多老旧农机具还在使用,既浪费能源,又污染环境,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下半年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今年将继续开展,实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发挥好补贴的导向作用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10年来,我国农机化率的增幅超过了政策实施前35年的累计增幅,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57.2%,我国农业生产已由人力畜力为主到机械化作业为主。长期以来,水稻机插和玉米机收是两个薄弱环节,但近几年分别以年均4个百分点、7个百分点的幅度快速增长,这都得益于农机购置补贴的引导作用。
今后要继续确保这项好政策发挥出最大效应。就补贴对象和领域而言,既要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1.80% 资金 研报]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还要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林果业、畜牧业、渔业等各领域机械化发展。
就政策实施环节来看,既要注重阳光操作,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还要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总之,要努力确保政策实惠全部落实到农民手中,使补贴政策取得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