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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2017-06-09   来源:农业部财务司   

  四、加大政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PPP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统一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优化资金投入方式。各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探索创新农业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积极推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提高投资有效性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组织开展国家农业PPP示范区创建工作。各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择优选择1个农业产业特点突出、PPP模式推广条件成熟的县级地区作为农业PPP示范区向财政部、农业部推荐。财政部、农业部将从中择优确定“国家农业PPP示范区”。国家农业PPP示范区所属PPP项目,将在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和PPP以奖代补资金中获得优先支持。各地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共同做好农业PPP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示范区的经验总结和案例推广,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

  (四)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充分发挥中国PPP基金和各地PPP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金融机构、保险资金加大对农业PPP项目的融资支持。加强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合作,鼓励各地设立农业PPP项目担保基金,为PPP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创新开发适合农业PPP项目的保险产品。开展农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试点,探索各类投资主体的合规退出渠道。

  (五)完善定价调价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财政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合理确定农业公共服务价格水平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和上下游联动机制,增强社会资本收益预期,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六)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各地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土地部门,在保障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在当地土地使用中长期规划中全面考虑农业PPP项目建设需求,并给予优先倾斜,为项目用地提供有效保障。

  财政部

农业部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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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社会资本 政府 合作 实施 意见 领域 农业 农业部 关于 深入 推进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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