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7-04-21   来源:江西省农机局   

2017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扫描二维码,收藏农机补贴查询系统,随时随地用手机查询农机补贴目录

农机补贴查询系统.jpg

赣农机综﹝2017﹞18号

有关市、县(区)农机局(站):

  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已寄往各设区市农机局(站)。为做好《作业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发放程序。《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三章齐全方为有效。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审核申领机车、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按程序发放。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发放。《作业证》一车一证,并逐级向农业部登记备案,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二、坚决执行免费发放。《作业证》印制工本费已由农业部统一支付。各地在发放《作业证》时,要贯彻免费发放的原则,不得向申领者收取任何费用。对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我局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登记备案。《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为加强《作业证》备案和管理工作,农机化司在每张2017年《作业证》上继续加印唯一对应的二维码,并建立了相应数据库。民众可通过手机扫描软件查验《作业证》真伪和相关信息,同时,可下载农机直通车客户端,帮助合作社、农机手、农户找农机、找农活。

  县级农机管理人员应通过“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njztc.com)或农机直通车政务版客户端进行登记备案(具体方法详见附件),及时将《作业证》信息上传到数据库。信息不齐者,可视为无效《作业证》。各地要认真及时做好《作业证》的发放记录和登记备案工作,切实维护跨区作业机手合法权益。

  附件: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登记备案操作方法.doc

  2017年4月21日

农机补贴查询系统.jpg

扫描二维码,收藏农机补贴查询系统,随时随地用手机查询农机补贴目录

2017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205358-1.html

标签:农机 作业 发放 工作 通知 关于 做好 联合 江西省

上一篇:陕西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黑龙江省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省农机化重点技术推广项目试验示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