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违规,但仍给周某丙、周某丁办理水稻直播机的农机购置补贴后,主政农业机械局的吴某某自然不会让自己的人情白白浪费。根据吴某某供述,事后,其让周某丁、周某丙支付了2010年7月某县农机局职工去井冈山旅游费用,共计40960元。
局长与副局长联手犯罪
根据指控,在吴某某滥用职权案件中,另一笔给国家造成49万元损失的犯罪事实中出现了另一名助手——农机局副局长吴某。
2011年,该县朝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龙公司)购买了18台粮食烘干机和2台粮食色选机,汪某某(已判刑)虚构与18户农民合伙经营的事实,以18户农民的名义冒名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并请求吴某某给予帮助。
吴某某明知朝龙公司购买18台粮食烘干机和2台粮食色选机,依照政策规定只能申报1台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局原副局长吴某(另案处理)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已给朝龙公司办理了上述18台中的6台粮食烘干机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况下,仍然与吴某等人违规决定再给朝龙公司办理了9台粮食烘干机和2台粮食色选机的农机购置补贴,共计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9万元。
先收赞助费再发补贴书
按照吴某某自己的说法,安徽省农机局文件规定不许收取赞助费,但2007年9月吴某某调任某县农机局局长后,延续前任的做法,继续收取赞助费。农机局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收取赞助费的标准,并决定在收取了赞助费以后才给农机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发农机购置补贴确认书,农机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凭此购机确认书,才能与省农机局结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法院查明,从2007年开始至2010年11月止,农机局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从2007年10月起,先后索取、非法收受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经销商贿赂款共计594970元。在办理农机入户和农机驾驶证年检工作中,要求农机驾驶员定点办理有关保险业务,为两家保险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
收受的上述赞助费等资金,经单位研究,部分用于发放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加班费、购机补贴下乡开支、单位职工旅游以及以下乡补助名义发放的职工福利。(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