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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编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5-02-15   来源:江苏省农机局   

苏发改资环发〔2015〕139号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农委(农业、农林局)、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精神,做好“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规划编制环节

  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全省秸秆产生和利用区域差异性较大,各地《规划》编制,要从本地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等实际出发,全面分析现状,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形成具有当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县(市、区)级规划力求操作性强,目标任务与年度实施计划有机衔接,项目运营可持续。市级规划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区域内秸秆资源、项目布局、扶持政策等,可参照附件格式组织规划编制。

  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4年,适用年限为2016-2020年。

  二、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

  各地《规划》是《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编制的重要支撑,是“十三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指南,是省级财政扶持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测算依据。各地《规划》编制工作,要从促进农业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因秸秆露天焚烧影响空气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地方特色,认真组织力量编制。要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把现状分析、数据统计、资料收集、技术路径选择和项目选型等各个关键环节,合理安排好规划重点任务,创新政策保障措施,逐步形成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农机等部门,牵头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省辖市要加强对属地县(市、区)规划编制的指导,确保规划目标可完成,任务可落实,措施科学可操作。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县(市、区)《规划》报省辖市备案,报送时间及方式由各省辖市确定。省辖市《规划》(辖区县(市、区)《规划》作附件)文本于2015年8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委和农机局,并将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杨中法   025-83392458,yangzf@jsdpc.gov.cn

  马天抒   025-86263228,jshnmts@163.com

  谢建水   025-68588815,jsnjk@163.com

  附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编制提纲(建议)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

附件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编制提纲(建议)

  前言:地域特点,产业布局,农林结构,扶持政策,秸秆综合利用特色。

  一、秸秆资源和综合利用现状

  (一)秸秆资源。结合当地农作物种植面积、方式,分类统计秸秆产生量、可收集量(附表1)。

  (二)秸秆利用现状。按照“五化”分类形式,统计秸秆主要利用方式及利用量(附表2)。

  (三)农机具装备现状。农艺和农机有机结合,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方式,完善农机装备配套率(附表3)。

  (四)秸秆收贮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附表4)。

  (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根据当地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规划近期(2017年)目标、远期(2020年)目标及分领域目标(附表5)。

  三、利用路径和主要任务

  (一)利用路径。切合属地现状,强化基础领域,拓宽主导领域,突破关键环节,选用量大、实用性强、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路径。

  (二)主要任务。合理布局建设内容和规模,量化“五化”年度目标,细化农户、企业、政府秸秆利用和禁烧责任,规划乡镇或村组每一地块内秸秆利用方式及去向,实现秸秆多路径利用,全面实现秸秆禁烧目标。近期,到2017年,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X%以上,实现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目标。远期,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X%以上。

  (三)目标效果。综述在政策支撑、行政管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利用方式转变及利用量提升、禁烧执法等方面效果。

  四、重点项目内容及布局

  (一)项目布局及建设内容。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三)实施步骤。

  (四)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资金支持、科技支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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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利用 规划 通知 综合 秸秆 编制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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