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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015-03-03   来源:江苏省局生产管理处   

  近日,江苏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以规范性文件联合印发《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苏农机规〔2015〕1号),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专门办法的省份。该办法在总结以往年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起草、征求各市和有关县意见、反复讨论修改以及多次协调沟通等多个环节,历时半年才顺利完成。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已进入新的常态化阶段,对于推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建设、提升农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促进江苏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办法共6章22条,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审批权限下放。省级按因素法分配下达资金,县级公开组织申报评审实施项目;二是申报条件具体。申报农机合作社机库、农机维修点条件各为6条、4条,简单具体,易于把握,符合实际;三是建设标准明确。农机合作社机库、农机维修点项目建成后应达到的标准非常具体明确,便于项目实施单位操作;四是程序规范透明。从制定方案、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确定上报、实施操作、检查验收到资金拨付等各环节相互衔接又相互独立,各有具体要求,公开透明;五是绩效评价监督。专门明确省、市农机部门应按一定比例组织抽查,省、市抽查原则上不重复,县级农机部门应适时组织检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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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 维修点 出台 江苏省 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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