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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方案》的通知
2015-03-18   来源: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浙农机〔2015〕11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

  为切实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保障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我局研究制定了《2015年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和《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范围

  2013、2014年度享受财政补贴的大中型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调查数量不得少于本地区2013、2014年度享受财政补贴的该类产品总量的30%。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农机用户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的评价,包括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等(详见调查表)。

  三、调查方法

  由各地组织力量,采取问询查证、实地抽查、现场跟踪、集中座谈等方式开展质量调查。调查的对象可集中于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和购机大户。对调查中反映较多的质量问题要进行跟踪调查,认真剖析,找出原因。

  四、工作要求

  对财政补贴机具开展质量调查是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如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调查表格,不走过场,确保调查质量。

  请各市分别于6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将所辖县(市、区)的大中型拖拉机调查表、谷物联合收割机调查表收集汇总后,并调查报告一起寄送省局科技质量科,同时将汇总表和调查报告电子稿报农民信箱。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邮编:310020,联系人:唐传军,电话:0571-86757800。


原文及附件:原文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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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浙江省 调查 方案 通知 产品质量 管理局 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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