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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的意见
2016-01-30   来源:湖北省农机局   

  (三)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农机作业水平

  7.继续实施农机作业水平提升工程。要把实施农机作业水平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继续办好省级全面全程机械化试点;要从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技术支撑、绩效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聚焦主要作物、重点区域,开展全面全程农机作业试点,集中用力补短板、选准主体建样板、机艺融合探模式、跟踪督导促成效、加大宣传扩影响,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带一片。

  8.加强农机行业人才培训。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争取涉农职业学校增设农机化专业。继续实施“百万机手大培训、百万机具大检修和百万农机闹春耕”等农机三个百万大行动,加大对农机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围绕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扎实开展专项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鼓励“政企联动”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新理念高素质型农机管理和实用人才供给水平。

  9.抓好重要农时和重点作物农机化技术推广。抓好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点农时机械化生产和跨区作业的组织调度工作,推进农业机械合理有序流动,不断提高作业效率,确保不误农时。抓好水稻机插(播)、油菜和小麦机播等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力争水稻、小麦和油菜机械播栽水平分别达到45%、55%和40%以上;着力提升玉米、马铃薯、棉花、花生和大豆等作物易机械化环节的农机作业水平;突出菜果茶药等特色经济作物,着力提高丘陵山区农机作业水平;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协调推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种(植业)养(殖业)加(农产品初加工)全面机械化;全力抓好农机深松整地、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和“一控、两减、三基本”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对机械化生产技术装备的新要求。

  (四)加大主体培育力度,全面提高农机化服务水平

  10.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规范与创新并举”的理念,在购机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金融租赁、机库棚建设、全面全程机械化试点项目等方面,加大对以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的指导力度和扶持力度;积极参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加快机耕道建设步伐,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继续扶持一批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大力推进农机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农机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开展“社企共建”,与金融机构开展“银社对接”。鼓励农机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联合会,依法合理流转土地,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种植、机械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路子,进一步提高便捷高效型社会化服务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切实增强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11.健全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要将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十三五”农机化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农机维修网络,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维修资质认定工作;积极创新维修服务模式,引导品牌农机落户,并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或4S店。引导部门、企业、市场齐努力,多措并举解决农机维修难问题。

  (五)加大产业融合力度,全面拓宽农机化服务领域

  12.加强农机与农艺相融合。加强与涉农各行业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选择一种作物或一个环节,联合举办农机农艺融合研究和技术推广活动;从品种选育、种植模式、田间管理和产后加工等入手,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农机作业规范、农艺技术标准和机艺融合模式,切实提高机艺融合型全程机械化技术供给水平。

  13.提高农机信息化应用水平。运用好“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农工程”等项目成果,全面实施“北斗”导航现代农业示范应用项目。加强与联通、移动、电信的战略合作,加快推广“农机通”和“农机宝”。实施“互联网+农机化”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智能农业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农机生产、经销、管理和服务等各领域,促进农机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14.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积极搭建农机科技融资、信息和服务平台,构建现代农机产业体系和农机经营体系。鼓励农机制造企业抓住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机遇,瞄准市场需求,加强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和技术的研发,提高中高端型全产业链装备供给水平。引导和支持农机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全套机械化解决方案,带动更多农户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好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加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骨干人员的培训,夯实农机化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人才基础。

  (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

  15.推进农机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机产品、作业、安全和管理等标准的制修订及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农机作业效益和行业管理水平;立足于提升产品质量打基础、提高作业质量出效益、抓好维修质量保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促和谐,坚持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一起抓,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

  16.严格农机产品质量监督。贯彻落实农业部新修订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组织修订完善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相关工作制度,推进依法鉴定、科学鉴定、规范鉴定和廉洁鉴定。加大获证农机产品和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认真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坚决查处坑农、害农行为。

  17.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广大的农民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加强农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下沉服务、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切实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强农机监理执法手段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农机监理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

  (七)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18.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农机部门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驻点,掌握实情、研究实策。深化“四风”整治,引导农机系统干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制约之下,确保干部廉洁从政。

  19.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农机化发展的新常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农机化重大课题研究,提高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农户开展农机基点普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农机化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进工作、创设扶持政策的好经验、好做法。

  20.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明确责任清单,狠抓绩效管理和责任落实。发挥“有效的市场”与“有为的政府”两个积极性,深入开展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大农机政策、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典型经验和农机化工作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力度,为农机化发展凝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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