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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测产工作的通知
2014-09-05   来源: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吉农办机[2014]2号

各有关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玉米主产区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田的产量变化情况,为正确评价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效果提供定量数据支撑,省农委决定今秋玉米收获前,在中西部玉米主产区,全面开展一次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田理论测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产县份

  本着突出玉米主产区、突出黑土地集中区、突出技术应用多年区的原则,确定今年的测产县份集中在四平、松原、白城和长春四个地区,具体县份分别为:双辽、梨树、公主岭;长岭、乾安、前郭;通榆、洮南、镇赉、大安、洮北;农安、九台、德惠、榆树、双阳,共16个县(市、区)。

  二、测产时间

  根据上述地区常年玉米生育期、无霜期与收获期特征,确定测产工作要在9月中旬开始至9月末结束。省农委拟组成4个测产专家组,于9月下旬开始,对已完成本级产量自测工作的县份进行实地抽测、核实与认定,以增强测产结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三、结果上报

  县级产量自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数据汇总与统计分析工作,并形成测产分析详细报告,填写《2014年吉林省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田理论测产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于9月22日前上报省农委,详细测产分析报告可于10月20日前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地区与测产县份要高度重视开展本次测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营造未来发展良好政策扶持氛围和影响近期走向的高度,协调调度、扎实组织、务实开展好今年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效果测产工作。

  (二)即刻着手协调当地农业部门,抽调得力技术人员,组成有一定知名度农业专家参加的测产工作技术小组,明确技术分工及工作组织领导,形成一支技术结构合理、工作协调顺畅的测产技术专家队伍。

  (三)按照高、中、低3个产量类型田分别测产的原则,可在不同乡镇、不同村社选择3个代表地块,依据对角线或随机的原则确定3个取样测点进行测产(取平均值)。同时按照相同条件、具有可比性的原则,确定好对照田测产地块,详细了解、记录与测产相关的各种信息。地块选取时要充分考虑到技术实施年限、技术规范性与代表性。

  (四)明确测产工作联系人员与联系方式,保持与省里的实时沟通,随时调度测产工作进展情况。

  (五)请相关市(州)农委及时督导所辖县份开展工作,并及时了解、掌握测产结果情况,按50%左右的比例,向省农委提出抽测县份推荐名单。

  省农委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测产工作联系人: 郑铁志, 电话15699561967,邮箱jlztz@126.com

  附:

  1.省级测产专家组名单

  2.2014年吉林省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田理论测产结果汇总表 点击下载

  2014年9月4日

附件1:

省级测产专家组名单

  1、长春组:(抽查2~3个县)

  组 长:马  兵(省土肥总站)

  成 员:刘武仁(省农科院)、张锦川(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2、四平组:(抽查1~2个县)

  组 长:郑铁志(省农委农机处)

  成 员:陈正华(省植物检疫站)、祝世惠(省综改办)

  3、松原组:(抽查1~2个县)

  组 长:边少锋(省农科院)

  成 员:谢卫平(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马  明(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3、白城组:(抽查2~3个县)

  组 长:李中华(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成 员:艾青瑞(省农机管理总站)、任  军(省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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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技术 工作 通知 委员会 农业 办公室 关于 开展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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