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牧)局、财政局,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机)局、财政局,有关直管县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2014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冀农计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有关农机深松工作部署,经对申报的深松作业面积进行审核并综合平衡,确定了2014年全省1000万亩的深松作业任务(详见附件),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亩25元。请项目县(市)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深松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103号)文件以及《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实施规模,及时调整修改各自实施方案,明确春、夏季深松作业面积,明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以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要对实施方案统一备案。方案印发实施后,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和效果。用于补贴对象的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作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把验收环节,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河北省2014年农机深松项目任务表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河北省2014年农机深松项目任务表(一)
项目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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