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操作者:
《微耕机 安全操作规程》是一个指导和规范操作者安全使用微耕机的强制性农业行业标准。由于该标准与广大微耕机操作者的操作安全密切相关,标准起草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本标准的实施能切实减少微耕机伤人事件的发生。
请社会各组织、专家、微耕机操作者在2014年9月30日前,将对标准送审稿的修改、完善的建议和意见,书面或电邮给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联系人:穆斌 联系电话:023-49836585、13883651781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39号
邮政编码:402160 传真:023-49876372 E-mail:719802825@qq.com
附件1:标准征求意见表(格式) 点击下载
附件2:微耕机 安全操作规程(送审稿).doc
重庆市农机鉴定站
2014年8月6日
附件2
微耕机 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耕机安全操作基本要求及启动、起步、田间作业、转移、停机检查的安全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微耕机操作者的操作。
2 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2.1 机器条件
2.1.1 新购微耕机应有合格证。
2.1.2 微耕机的安全装置应齐全,功能应正常。
2.2 人员条件
2.2.1 操作者应接受销售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安全操作培训。
2.2.2 留长发的操作者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2.2.3 操作者操作微耕机时应扎紧衣服、袖口、裤管,避免被缠挂。
2.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操作微耕机:
--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疾病的人员;
--饮酒或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的人员;
--未成年人。
2.3 使用条件
2.3.1 微耕机与非操作者距离应不少于5m。
2.3.2 田块坡度应不大于5?。
2.3.3 田块表面应平整,开沟、起垄田块不得直接用微耕机作业。
3 启动
3.1 确认各部件安全技术状态应良好。
3.2 启动前,变速杆应处于空挡位置,发动机与变速箱之间动力传动应处于分离状态,油门开关应处于启动位置。
3.3 作业前的启动,耕刀、阻力棒等工作部件应正确安装。
3.4 操作者身体不应接触旋转、运动、高温等危险部件。
4 起步
4.1 微耕机油门、离合器等部件的操纵应灵活、可靠;旋转部件转动应无卡滞;自动回位手柄应回位正常。
4.2 刀片自动停止装置不得采用除手控以外的方式进行控制。
4.3 有转向机构的微耕机,左右转向离合器均应处于结合状态。
5 田间作业
5.1 坡地作业时,应沿坡度方向作业。
5.2 使用倒挡时,应拆除阻力棒。
5.3 清除耕刀上的泥土、杂草和其他杂物时应关停发动机。
5.4 处理微耕机下陷时,应关停发动机。
5.5 操作者离开操作位置时,应关停发动机,拔下开关钥匙。
5.6 扶手架向上翻转时,左右手均应立即松开扶手把。
5.7 操作者不得疲劳操作。
6 转移
6.1 转移前应关停发动机,安装行走轮、阻力棒。
6.2 进出田块和跨越障碍(沟渠、田埂等),均应关停发动机,以人力方式搬运转移。
6.3 转移途经道路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与其它车辆和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6.4 微耕机不得载人、载物。
7 停机检查
7.1 微耕机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发动机或传动箱出现异常声响;
--发动机转速异常升高,油门控制失效。
7.2 发生冷却水沸腾时应停止作业,使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下低速运转到温度降低后再停机。不得在高温时拧开水箱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