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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开展部分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点复核的通知
2014-05-23   来源:福建省农机局   

闽农机管[2014]37号

各相关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

  为推动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11―2013年度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名单见附件)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核条件

  1.符合《关于开展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农机管[2013]7号)中的“创建条件”。

  2.合作社入社成员20人以上。

  3.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达30万元以上。

  4.合作社运行机制完善,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财务核算。

  5.无违法违规纪录。

  二、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按相关条件,组织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对相关合作社进行资格复核,并将符合复核条件的合作社名单汇总,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省局监管科(电话:0591-87603024  E-Mail:jjg@fjam.gov.cn)。复核合格的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点,将延长示范期限。

  附件:2011―2013年度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名单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福建省2011-2013年度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名单

  1. 尤溪县赤墓农机专业合作社

  2.建宁县国强农机专业合作社

  3.建宁县溪口镇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4.建宁县溪口镇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5.清流县官坊农机专业合作社

  6.宁化县神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7.永安市田园农机专业合作社

  8.沙县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9.连城县田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10.永定县岐岭乡增发农机专业合作社

  11.永定县仙师永华农机专业合作社

  12.莆田市荔城区昌富农机专业合作社

  13.莆田市涵江区麟凤农机专业合作社

  14.南平市科园现代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15.建阳市小湖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16.云霄县福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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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示范点 通知 省级 关于 开展 部分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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