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4〕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组织开展农机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农机管〔2014〕9号)要求,请各地认真做好今年农机防汛抗旱准备和汛前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减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夺取全省粮食丰产丰收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分析今年本地区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及时掌握最新气象状况,明确农机防汛抗旱的工作重点。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水旱灾害,提前谋划,早作准备,及时了解防汛抗旱机械设备资源分布状况,制定和完善防汛抗旱农机具调度预案,确保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调得出、用得上”。
二、做好机具准备
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指导农机手加强农机具检修,重点维修和保养拖拉机、农用水泵、柴油机等排灌抗旱设备,保证设备的良好性能。要结合当地的气象灾害发生特点,加强与生产企业、经销商联系,做好相关机具及零配件的供应和储备。在重要农时,要加强应急值守,随时掌握汛情旱情,强化农机防汛抗旱工作指挥调度。
三、认真开展检查
近期要对辖区内农机防汛抗旱制度、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等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填写《2014年农机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并将检查结果整理后及时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1.农机防汛抗旱工作动员部署情况;2.农机防汛抗旱机具准备情况;3.农机防汛抗旱宣传培训等情况。检查报告应于4月28日前报送省局质量管理处(hbsnjjzgc@163.com)。省农机局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农机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湖北省2014年农机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统计表(格式) 点击下载
湖北省农机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