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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机化生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
2014-04-21   来源:新疆农机局   

  为认真落实“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平台测试与使用推广工作,为农机化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我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农机化生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自治区农机化生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测试“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供需信息发布等功能的有效性和方便性,建立相关基础数据库,为平台后续改进和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提供依据。

  二、 试点范围

  我区在十二个试点地(州)各选择一个试点县(市)参与全区测试工作,届时,我区将从中选择进入全国试点县的县(市),(见附表1)。

  三、 报送内容

  (一)服务机构数据。认真填报本辖区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投诉监督和培训学校等相关机构信息(见附表2)。

  (二)合作社数据。汇总本辖区的合作社基本数据(见附表3)。

  (三)加油站数据。汇总本辖区的服务“三农”的加油站信息数据(数量不限)(见附表4)。

  (四)农机维修点数据。填报本辖区的农机维修点基本数据(见附表5)。

  (五)农机经销商数据。填报本辖区的农机经销商(至少包括试点县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基本数据(见附表6)。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5月20日前以邮件方式报送农机生产管理处,电子邮箱:xjnjnjc@163.com(为了统一格式,便于汇总,请在新疆农机网本通知信息中下载附表)。

  附件:新疆农机化生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数据表(格式) 点击下载

  2014年4月21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34064-1.html

标签:农机 试点工作 方案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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