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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机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14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4-04-09   来源:甘肃农机局   

甘农机科发201451号

有关市农机局,肃州、民乐、凉州、灵台、宁县等县(区)农机局:

  现将《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14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4]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肃州、民乐、凉州、灵台、宁县等5县(区)农机局承担的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被列入此次检查的“逾期未竣工项目”范围内,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自验、总结和问题整改等工作,以迎接省厅检查。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4月1日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2014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4〕73号)精神,结合今年年初我厅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抓好项目监管,全面实施好项目,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1-2012年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种养业良种工程、植保工程、优质棉花生产基地、草原防火、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水生动物保护区和农产品质检等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1);

  (二)2012-2013年之前下达投资计划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2);

  (三)2013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3);

  (四)未列入以上检查清单的其它逾期未建成验收项目,请各地各单位继续督促落实,厅各有关处室结合年初我厅项目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加强跟踪督导,尽快建成,按计划完成验收(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4)。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项目批复的内容一致,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变更、调整、终止情况及相关依据。

  (二)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以及是否及时准确填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四)项目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组织和参加项目管理培训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五)项目功能发挥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实现项目功能,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采取县区及项目单位全面自查,市州重点督促检查和省上综合检查的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单位全面自查。3月下旬―4月15日,各市州负责通知所辖县区开展自查,由县区农牧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县区农牧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将列入专项检查范围的基建项目实施情况和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方式详见附件2,用户名和密码详见附件1-1、1-2)。未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实施数据和竣工验收数据的项目视同未完成项目检查任务。

  第二阶段,市州检查及总结。4月16―4月30日,各市州农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市级检查总结报告和相关报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填报附件3、附件4,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填报附件5、附件6)报送省农牧厅发展计划处和相关处室各1份(附电子版)。各市州的总结材料要真实反映本辖区内所有项目的实施情况、成效、重点项目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以及项目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各地材料报送情况将与年度省厅目标责任考核及今后投资安排挂钩。

  第三阶段,省级综合检查。5月1日―5月15日,省级开展综合检查。由厅里统一组织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区域组成各检查组进行综合性检查。厅各业务处室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日常跟踪督促落实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厅各有关处室于5月20日前,完成分行业项目检查总结报告和相关报表(附件3~6)报厅计划处。各处室的总结应反映本行业项目总体情况、成效及经验,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以及改进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由厅发展计划处汇总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及相关司局。同时各地各项目单位做好接受农业部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检查组织领导。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各市州农牧部门要把项目监管工作作为落实好项目工作的重要抓手,增强责任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项目监管措施。要依据本通知专项检查范围、内容和及相关要求,结合各行业、各地项目监管实际,制定出具体检查方案,同时要落实好检查人员和工作职责。项目检查要抽调技术、工程、基建财务等方面专业人员参与。

  (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项目检查要严格依据农业部项目检查有关规定、工作规范及省农牧厅检查工作细则进行,统一行动,统一口径,明确整改意见和要求。要认真对照批复,逐项核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措施,要及时进行纠正和补救,以免留下后患。要充分利用项目管理系统开展项目日常监管、动态管理,抓好项目跟踪督促工作。

  (三)提高检查工作针对性。要结合去年专项检查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项目监管力量薄弱的地区、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和新纳入检查范围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省厅将对往年填报项目实施信息不及时、不认真,项目竣工验收率低的市州进行重点抽查。

  (四)抓好调研总结及信息填报。根据农业部此次通知要求,为了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农业项目投资支持,各市州及厅各有关处室要结合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就“现有的项目哪些需要调整优化,进一步做大做强;现行项目管理方式如何进一步优化提高;现行检查方式方法如何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改革创新”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一并纳入此次总结报告。我厅将按照农业部项目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各单位的项目管理及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各地、厅各处室要有专人负责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认真填报项目进展和竣工验收情况。

  (五)提高检查工作效率。项目检查要尽量与其他检查督查及验收工作结合进行, 坚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遵守工作纪律,提高效率,不增加基层负担。

  五、各处室项目检查工作联系人:

  发展计划处 张俊伟  电 话:0931-8179193

  种植业处 李 彤 电 话:0931-8179295

  畜牧处 张 力 电 话:0931-8179220

  渔业处 李 琦 电 话:0931-8179137

  草原处 李贵霖   电 话:0931-8730089

  科教处 于 轩 电 话:0931-8179281

  质监处 王喜平 电 话:0931-8179183

  省兽医局 崔燕飞   电 话:0931-8179100

  省农机局   刘文武   电 话:0931-8411503

  附件:点击下载

  1-1、2011-2012年农业部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专项检查清单及项目用户名、密码

  1-2、2012-2013年之前下达投资计划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清单及项目用户名、密码

  1-3、2013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检查清单

  1-4、其它逾期未竣工验收项目清单

  2、项目建设单位自查情况数据填写说明

  3、2014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项目总体情况表

  4、2014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项目抽查情况表

  5、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综合检查基本情况表

  6-1、良种繁育类项目任务和投资完成表及效益完成表

  6-2、优势特色种养示范类项目任务和投资完成表及效益完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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