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计〔2014〕6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2014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二、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省下达的项目申报控制指标内,择优申报。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苏财预〔2013〕21号),相关各方须共同填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4)。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农机公共服务能力项目推荐名单》(见附件5、6,其中附件6由省辖市填报),并按《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向省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省农机局2份(计财处1份、相关处室1份),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平信或EMS),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省农机局人事教育处张红(农机教育培训装备建设)025-68588816,jsnjrsc@163.com;科技质量处张洪潮(农机推广装备建设)025-83275270,jsnjk@163.com;生产管理处顾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025-83275265,njjglc@126.com; 安全监管处王恒社(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njaqig@126.com; 计划财务处茅迎春025-83275140,953487953@qq.com。省财政厅农业处王 025-83633155。
附件:点击下载
1.2014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
3.2014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5.2014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14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公共服务能力项目推荐名单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
2014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内容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5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0号)等要求,2014年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具体申报项目内容为:
(一)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扶持18个左右县级以上(含县)农机安全监理所,由各省辖市选择推荐1-2个监理所。
2.农机教育培训装备建设。扶持10个左右农机化技术学校,由各省辖市选择推荐1个学校。
3.农机推广能力装备建设。扶持10个左右农机技术推广站,由各省辖市选择推荐1个推广站(盐城市可推荐2个)。
(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扶持150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统一存放机具的机库(含配件库、油库和维修间),其中350平方米以上的机库用于存放配件、维修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0%。
2.农机维修示范站(点)建设。扶持50个农机维修示范站(点),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机维修服务保障区域辐射力。
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