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监发〔2014〕21号
各市州农机局: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职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结合今年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南省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
1、湖南省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湖南省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
湖南省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职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2014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项目
考核对象为市州和县市区。对市州的考核内容4项,对县市区的考核内容23项,省总站对市州和县市区的日常考评内容4项,总分100分,特别加分5分。每一个项目中所扣分的累计数不超过该项目总分,不计负分。主要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后。
二、考核办法
1、省局或省总站组织对各市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组检查,以省总站日常考评和年终组织的检查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分数。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娄底市、张家界市各抽查1个县(市、区),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各抽查2个县(市、区),益阳市、湘西自治州各抽查1-2个县(市、区)。原则上不抽查上年度已抽查的县市区。
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日常考评项目包括:
(1)政令畅通情况;
(2)工作材料、工作总结、各项统计数据的报送和宣传稿件情况;
(3)省总站布置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2、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取消该市州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和目标管理奖励:
(1)超标准、超范围上户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核发异地号牌和证件(行驶证、驾驶证和拖拉机登记证书),经查属实的;
(2)发生农机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农机事故的;
(3)因失职、渎职被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理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奖励办法
按照百分制总分及排名评定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个,各奖励8000元;二等奖8个,各奖励6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