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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印发《2014年度新疆农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3-13   来源:新疆农机局   

新农机办发〔2014〕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5号)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年度农机化工作重点,组织制定了《2014年度新疆农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州、市农机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培训任务和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培训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各地实施方案请于2014年4月5日前寄送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并发送电子版),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和具体培训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30日、10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毕惠英  新奇曼

  联系电话:0991―4338812、4338386

  邮箱:xjnjkjc@163.com

  附件:《2014年度新疆农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3月10日

2014年度新疆农机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通知》(农机办〔2012〕15号)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5号)精神,为加快我区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提高农业机械化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年度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自治区农业科技知识进村入户工程、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工程及2014年度自治区农机化重点工作的落实,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农机人才队伍素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农机化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拓宽培训领域为重要任务,在全区农机系统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批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和推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要求的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提升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结构,夯实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确保实效的“三实”原则。

  (二)坚持常规培训与创新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多行业、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工作,优化农机化人才队伍结构,夯实农机化发展基础,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整合各类项目资源,增加教育培训投入,强化培训服务能力,完善教育培训内容,改进教育培训方法,挖掘教育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师资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2014年,全区各级各类农机培训机构重点完成48万人次培训任务,其中农机管理人员1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4万人次,农机实用人才43万人次。其中:自治区农机局全年计划培训1100人次,其中管理人员65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250人次,实用人才200人次。培训任务详见附件1。

  四、培训对象

  (一)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场农机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教育培训、试验鉴定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生产、经营、维修等从业人员;

  (三)新购机农民。

  五、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农机部门行政管理人员,针对贯彻执行农机化政策法规和履行管理等职责的需要,加强思想政治、“三农”政策理论、农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创新意识、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等人员,针对新形势下农业机械化技术普及应用的需要,重点培养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示范推广、技术服务能力和县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提高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执行政府决定、开展科学研究、组织协调实施项目、培训宣传农民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农机作业服务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近年来新购机农民、农机户,农机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机生产、经营、维修等从业人员。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农机驾驶操作、维护修理、技术指导、经营服务等实用培训,提高其作业服务能力,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普及应用。

  (二)培训方式

  1.与企业、院校培训相结合。依托现有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生产企业,整合师资、场地、设备资源优势,实现政府、科研机构、院校、企业联合办学,开展培训服务,降低培训成本,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培养农业生产亟需的农业机械研发、制造、应用、管理、组织型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2.与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相结合。积极促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经营管理等相结合,加大农机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进一步加快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3.与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相结合。按照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要求,加强与当地阳光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密切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重点推广技术的结合,提高培训实效,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4.与专题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相结合。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机化重点工作和农机化科技项目的实施,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做好技术推广培训工作,提高粮食、棉花、林果、畜牧、特色作物、设施农业等六大产业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水平,促进我区农机化全面综合协调发展。

  5.与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相结合。积极与劳动社会保障、农业、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主渠道作用,为农业富余劳动力提供市场就业需求量大,市场前景看好的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驾驶操作、使用维修、建筑等多工种技能培训,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6.与自治区农业科技知识进村入户工程、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工程的实施及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的开展相结合,使培训工作更“接地气”,更富成效。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31493-1.html

标签:农机 通知 工作 印发 年度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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