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计发〔2014〕31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委):
为全面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科学制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农业部农机化司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试行的农产品初加工、林果业(果茶桑)、设施农业(园艺)、畜牧业、渔业(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初加工、林果业(果茶桑)、设施农业(园艺)、畜牧业、渔业(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工作的通知》,就评估结果运用和进一步做好2013年试行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就我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意义
评价指标体系的运行,为促进农业机械化提质提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对全面掌握农业主导产业生产机械化发展情况,科学制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对调整后的指标解释、新增指标及相关权重进行比对分析,把握逻辑关系,领会新增统计指标在各行业中的重要作用,做好与原指标结合应运的思想准备。
二、加强指导,搞好培训与数据审核
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区农机化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认真学习掌握评价指标体系修改稿,确保统计人员能够熟悉和掌握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范围、评价环节、指标解释、指标采集、计算方法等,为试行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对本地区2013年农机化统计数据进行重新审核,部分不适用、无法操作的指标,要逐一说明理由,并将相关指标数据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局。
三、协调沟通,按时上报基础数据
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机化、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等多个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主动和当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做好基础数据获取衔接,搞准评价指标体系所涉及各项统计数据。各市州统计数据汇总后,于2014年4月20日前上报省局计财办。电子版材料可先行发送至省局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gsnjjcc@126.com 联系人:霍艳霞 联系电话:0931-8419960
附件:农机化司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初加工等五项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