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管发〔2014〕16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推广机插秧是农机部门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的工作重点。为切实做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2014年全省要推广插秧机6000台以上,实现机插秧面积1200万亩以上。各市县要将2014年机插秧任务(详见附件)进行层层分解,全面加以落实。
二、继续坚持行政推动
要积极争取将机插秧工作纳入当地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争取政府将之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出台政策措施,强化行政推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用于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机具、设备的补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要向机插秧推广倾斜。
三、扎实抓好为机育秧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2014年全省水稻集中育秧的指导意见》已下发,将机插秧列为今年重点工作。各地农机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早稻集中育秧全部为机育秧,形成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的工作合力;要认真做好插秧机具的维修保养,确保插秧机具完好,能够全部下田作业;要摸清当地机械化育插秧的服务供应能力及市场需求,做好水稻作业市场的信息服务和组织协调;要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对插秧机操作、维修、保养以及为机育秧、安全齐穗和田间管理等农机农艺实用科目培训,传授适合当地气候、地理特点的机插秧技术,培训出一大批能够掌握并应用《湖南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规范》的育秧插秧能手。
四、积极做好宣传发动
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各级领导和农民群众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认知程度,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并推荐先进适用节能安全的机具及设施,为水稻机插秧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建立多层次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的效果。
五、大力推动大户购机
各县市区要大力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推动育插秧机具的推广。协调有机户为无机户,合作社、大户为普通农户积极开展代育、代插等“六代”服务,实现专业化服务、标准化种植、机械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同时延伸服务链条,规范服务市场,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做好对比测产
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比测产试验,会同统计和农业部门真实记录同一田块、同一品种、同一管理措施下不同栽插方式的水稻生长情况和产量,做好产出和成本分析。特别要做好晚稻生产的对比试验。
七、扎实开展绩效考核
省局将出台《2014年湖南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各地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农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权重不低于35%)。此外,省局将适时向市县党委政府专题通报机插秧情况,以调动各地发展机插秧的积极性。
2014年3月3日
附件:
湖南省2014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任务表
市州 | 插秧机台数 | 机插面积 |
长沙市 | 380 | 75 |
株洲市 | 320 | 68 |
湘潭市 | 220 | 50 |
衡阳市 | 650 | 145 |
邵阳市 | 520 | 95 |
岳阳市 | 670 | 145 |
张家界市 | 80 | 13 |
益阳市 | 600 | 120 |
常德市 | 700 | 150 |
娄底市 | 310 | 60 |
郴州市 | 500 | 80 |
永州市 | 550 | 100 |
怀化市 | 320 | 65 |
湘西自治州 | 180 | 34 |
合计 | 6000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