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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4-02-27   来源:甘肃省农机局   

甘农机发〔2014〕2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局(委、站),省农机鉴定站、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机推广总站:

  信息宣传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报道全省农机化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亮点,努力营造关注农机化、支持农机化、发展农机化的良好氛围,凝聚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正能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机化信息宣传的重要性

  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对于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科学分析判断形势,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不断推进各项决策落实,有力开展形象宣传和工作交流等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当前,全省农机化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实现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保粮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这对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信息宣传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善于通过信息宣传为农机化事业“借势”和“造势”,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举措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化、支持农机化、发展农机化的良好氛围。

  二、正确把握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突出农机化行业特色,创新工作方式,夯实工作基础,增强信息宣传的实际效果,着力能力建设,发挥整体合力,构建上下协调,内外联动,有序高效的农机化信息宣传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掌握主动。要把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放在首位,牢牢把握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做到导向正确、反映快速、观点明确、阐释准确、引导有效。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机化重大决策、重要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策划,丰富宣传内容、手段和形式,切实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3、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要不断探索和遵循信息宣传规律,完善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体制机制,拓展内容渠道,注重策略技巧,切实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4、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要将农民需求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切实做到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好服务基层和农民。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明确“一把手”作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人,将信息宣传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信息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息宣传员制度。建立三级信息宣传员队伍。省局信息宣传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各办、厅属农机事业单位要明确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并确定2名信息宣传员。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的科室,并确定2名信息宣传员。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明确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并确定1名信息宣传员。信息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名单按附表要求于3月底前报省局办公室。

  (二)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政务信息稿件的发布必须由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未经领导审核同意的信息不得报送。新闻稿件以个人名义发稿文责自负。信息报送实行量化目标管理。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上报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条);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上报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条);厅属农机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办公室根据工作性质和时效特点即时报送信息,每单位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5篇(条)。

  (三)完善采编发布制度。省局主管《甘肃农机化》简报,甘肃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是目前省级农机化信息平台载体。《甘肃农机化》简报的编发由局办公室负责,发布信息要经分管局长审核签字。信息稿件一般通过邮箱传送到省局办公室(邮箱:gsnjjbgs@163.com或QQ群:23610645)。甘肃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编发由局计财办负责(邮箱:gsnjjcc@126.com或QQ群:69573152)。上述发布的信息均实行署名制。

  (四)实行考核激励制度。省局办公室将对信息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将信息宣传工作量化进行考核,实行计分制度。计分标准为:每报送1条信息计1分;被甘肃农机化信息网、甘肃省农业信息网等采用1条加1分,被《甘肃农机化》和省局政务信息等采用1条加5分,被《中国农机化导报》、《甘肃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加10分;采用1篇调研性、经验交流性、建议性文章计加10分。1条信息被多次采用,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记入总分。同时,为充分调动信息宣传人员工作积极性,对考核评出的先进个人实行稿酬激励。

  四、切实明确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重点

  (一)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的地位作用。宣传发展农机化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有生力量,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通过宣传这些重要观点,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对发展农机化的认识,为农机化事业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

  (二)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的法规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机化促进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等的宣传力度,推动各项农机化扶持政策、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激励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

  (三)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重点宣传中国特色农机化发展道路的内涵,促进农机化的发展原则、目标任务和战略措施。

  (四)大力宣传农机化工作成效。要围绕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生产、安全监理、技术推广、质量管理等工作动态,积极宣传各地推进农机化重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

  (五)大力宣传农机化先进技术应用成果。要围绕土地深松、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重点农机化技术,结合各地农机化发展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快先进适用、节本增效、安全可靠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六)大力宣传农机化典型经验。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挖掘先进单位的做法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展示良好风貌和弘扬良好作风,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附件: 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 点击下载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2月24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30455-1.html

标签:农机 信息 通知 加强 关于 进一步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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