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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4-02-26   来源:甘肃农机局   

甘农机科发〔2014〕19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委),省农机推广总站: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开发了“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目前已全面投入使用。为认真做好我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系统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推行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工作是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向现代化管理工作迈进的需要,是适应现代化办公形势的要求。通过应用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能及时快捷方便掌握了解各地农机推广工作情况,促进农机化技术的普及应用。由于这项工作在我省刚刚启动,报送时间要求紧,省农机局将举办全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信息员培训班,请各地务必提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抓紧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尽快熟悉业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农机科[2013]21号)要求,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工作需由县、市、省三级分工协作,逐级通过系统操作完成报送。下级负责向上一级用户报送本辖区内有关农机化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的数据(年初至本季度末)及分析报告。各报送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分管领导要对报出的数据和报告审核把关,协调解决报送工作中的问题;信息员负责数据的报送工作,要认真采集数据,编写分析报告,熟练系统操作内容、方法和要求等,确保按时报送、内容准确完整有效。
  县级用户负责数据采集和录入,编写分析报告。县级用户报送的数据是系统运行最基础、最重要的,各县要将报送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市级用户负责汇总分析各县报送的情况,上报本市数据和分析报告,要对县级用户上报的数据和报告进行认真核查,发现错误的要认真纠正;及时督促、指导县级用户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省级用户负责汇总分析各地报送的情况,形成综合报告并上报农业部,具体工作委托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承办。
  三、熟练掌握业务
  “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www.came.net.cn/t/,打开网址,在登录界面选择甘肃省-->××市-->××区,输入初始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各县级初始密码为888888,市级初始密码为66666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丢失可向上级用户申请恢复初始密码。系统内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指标名称的释义与《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中的指标解释一致,不同用户的操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参考《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用户手册》(可登陆系统后下载)。各地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手册和指标解释,特别是具体负责和操作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仔细对照手册,熟练掌握报送业务。
  四、认真组织报送
  1、建立信息报送员队伍。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省上将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员队伍,请市级统一将本市辖区内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用户信息员名单(见附件)于2月底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农机推广总站示范科,邮箱:gsnjkqh@126.com。
  省农机推广总站联系人:丁宏斌、白利杰
  电话:0931-8324269  QQ服务群:338270882(请实名申请加入,并注明单位)。
  2、报送时间要求。请各市级用户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1月5日前,向省级用户分别报送第一季度、半年、前三季度、全年情况;承担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县区,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年度保护性耕作项目支出决算和说明。县级用户上报时限由市级用户确定。由于推广数据与农机化管理(如春耕生产报表、三夏报表)等存在相同栏目,请务必做好数据衔接。

  附件:甘肃省2014年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信息员表(格式) 点击下载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2月25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30352-1.html

标签:农机 情况 工作 通知 推广 技术 关于 做好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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