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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02-21   来源:浙江省农机局   

浙农机〔2014〕7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农机市场秩序,促进农业机械化提质提速发展,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机质量监管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赋予农机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有力促进了农机质量的整体提升,为农机化高效安全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应看到,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相比,与农机化提质提速发展要求相比,农机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够强、质量标准不够健全、质量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加强农机质量监管、提升农机质量水平,有利于提升农机的使用效果和经营效益,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既是农机部门的重要使命,也是农机化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手段,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农机化高效、高质量发展。
  二、正确把握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质量、兴机惠农”为宗旨,坚持“依法依规、以农为本、安全为先、服务发展”原则,扎实做好农机质量监管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机质量基础,提升农机质量水平,为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质量保证。力争通过系列有力有效的监管措施,农机生产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进一步改进,农机质量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不发生重大农机质量安全事故,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反馈率达到100%。
  三、扎实做好农机质量监管各项工作
  (一)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月活动。定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月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农机质量宣传。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识别、农机三包规定、农机质量投诉流程、农机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二是开展农机质量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农机化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农机质量等方面咨询,接受农机质量投诉。三是开展农机打假护农。结合春备耕,开展以水稻插秧机为重点的质量调查以及农机经营网点、农机维修网点检查,查处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四是开展农机质量培训。省局将组织一次农机质量监督员培训班,各地也要积极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开展推广鉴定证章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冒用、伪造、过期使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行为。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活动统计表(附件2)请各市汇总后(下同)于4月30前报送省局。
  (二)组织开展农机质量调查。2014年重点调查2012、2013年度享受财政补贴的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和农业设施大棚,调查数量不少于本地区2012、2013年度享受财政补贴的该类产品总量的50%。请各地组织力量,采取问询查证、实地抽查、现场跟踪、集中座谈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机具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等调查,确保调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省局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补贴机具开展质量调查。为提高质量调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定农时季节集中开展相关作业机械质量调查,其中春备耕期间开展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相应纸质调查记录表(附件3)和质量分析报告于5月30日前报送省局;双夏期间开展粮食烘干机质量调查,三秋期间开展农业设施大棚质量调查,相应纸质调查记录表(附件4、附件5)和质量分析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局。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其他在用农业机械开展质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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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质量监督 管理工作 通知 加强 关于 进一步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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