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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促进发展养蜂业机械化的通知
2013-05-31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农办机[2013] 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畜牧(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养蜂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作物产量、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蜂农收入低,养蜂条件艰苦、设施落后、劳动强度大,迫切需要提高机械化水平。为贯彻落实《全国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升养蜂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支持鼓励先进养蜂机械的研发推广

  我国养蜂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蜂场规模小,主要原因之一是养蜂机具研发滞后,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机具供给不足,机械化生产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主动与畜牧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养蜂业机械化调研,切实了解养蜂业对机械化技术的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科研支持渠道,积极争取科研投入,为研发机具和技术提供支持;发挥科研院所、大型农机生产企业技术优势,采取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方法,促进联合攻关,加快养蜂机具研发。要加强对农业机械鉴定机构的指导,主动创造条件对已有和新研发的养蜂机具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将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要求的养蜂机械尽快列入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促进养蜂机具推广应用。

  二、进一步加大对养蜂业机械的补贴力度

  农业部已将养蜂专用平台(包括蜜蜂踏板、蜂箱保湿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器、花粉干燥箱)纳入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养蜂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养蜂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实施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测算确定养蜂业机具的补贴额,对农民购置养蜂机具要优先安排。

  三、继续加强养蜂业机械化的宣传服务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畜牧业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宣传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画册等媒体,运用示范观摩、技术培训、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开展养蜂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和先进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宣传,组织企业提供养蜂业机具的技术服务,引导蜂农加快应用养蜂机械化先进技术,扩大养蜂机械装备应用范围,提升我国养蜂业机械化装备技术支撑水平,为养蜂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01478-1.html

标签:农机 养蜂业 通知 发展 促进 关于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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