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山东省农机办在济南举行了第三届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结果通报会。会议通报了本届“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向福田雷沃、山东国丰、山拖农装等22家农机企业32个农民满意农机产品颁发了荣誉匾牌,向8个市农机管理部门颁发了组织奖。省农机办纪检组长韩永平到会并讲话,省消协领导武卫民等同志到会祝贺。省农机办有关处站负责人,获奖企业,各市农机管理部门代表和农机投诉分站站长出席了通报会。
为宣传推推广名优农机产品,引导农民科学消费,推进山东省农机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跨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山东省农机办于2008年9月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主要是对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重点支持推广产品进行调查。
这次评选的产品范围是:在山东境内销售、使用的拖拉机、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械、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含小麦免耕播种机)、铧式犁、植保机械等主要农机产品。
这次调查遵循的原则:
一是公正、公平原则。调查评选活动事先不通知任何农机企业,并要求被调查者必须是农机产品用户,农机生产企业职工一律不得参加推荐。
二是代表性原则。每个乡镇的调查评选票不少于5张,每张票上要求被调查者填写身份证号码,确保一人一票。每县(市、区)不少于1个农机销售单位,每个单位的调查评选票为1张,集体票要求加盖公章。
三是反映民意原则。参加本次调查的人员直接到农户,让农民根据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选择自己满意的农机产品,确保真实反映农民的意愿。
活动过程中,对回收选票进行了认真的统计汇总,对选票的有效性坚持了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产品只填型号不填生产企业名称的,视为无效;
二是产品中只填商标而不填具体型号的,视为无效;
三是只填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不填产品型号的,视为无效;
四是对一些专有名称的产品,即使不填型号、不填生产企业的,也视为有效。对自走式联合收割机、背负式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等专有名称的,进行了单独统计。
调查活动从2008年9月底开始,历经3个多月的时间,共发出调查票10224张,回收率为87%,回收票合格率96%。共涉及139家农机生产企业,涉及568个产品,其中,拖拉机188个产品、自走式联合收割机49个产品、背负式联合收割机18个产品、玉米联合收获机(含互换割台)75个产品、秸秆还田机60个产品、旋耕机54个产品、播种机66个产品、铧式犁39个产品、植保机械19个产品。经严密的汇总统计,有八大类的32个农机产品被评选为山东省“农民满意农机产品”。
另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山东省率先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目前已组织开展了三届,社会影响很大,效果显著,丰富和创新了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形式,促进了企业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改进提高,带动了农业装备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于山东省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东省农机办纪检组韩永平组长在通报会上要求,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创造性地开展农机化质量管理,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装备支持。
一是围绕农机化发展重点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围绕重要农时、主要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突出抓好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和经济作物等机械的质量调查和可靠性跟踪考核,切实把好质量关、性能关、服务关,为加快发展、整体推进保驾护航。要继续深化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使调查评选主题更鲜明,范围更广,组织得更好,工作更有成效,推动更多的名优产品和放心农机下乡进村。
二是围绕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要严格农机推广和补贴目录管理,组织力量对补贴机具进行经常性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大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生产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质量问题多、供货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整改不得力、农民意见大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坚决调整出推广和补贴目录。
三是围绕“依法兴机”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机化质量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和新模式。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的源头管理,从推广鉴定入手,严把质量关,防止伪劣农机产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要加强农机推广目录管理,本着高效、低耗、节能、环保的原则,以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为依据,搞好择优选型,定期调整公布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打假护农”活动,搞好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整治,逐步使“打假护农”常态化。要加强与农机生产企业等单位的联系,搭建沟通平台,通过经常交流发展动态,分析市场需求,整合产学研等多方面资源,使农机生产、科研与农机化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加速名优农机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步伐。要加强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投诉服务网络,认真受理农机质量投诉,维护好农机生产厂家、销售企业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