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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新在中国农机服务发展2009年高峰论坛上的讲话
2009-07-06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这次论坛,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农机化发展问题。借此机会,我重点围绕促进农机化发展政策措施、服务机制创新和引导企业提高服务水平谈一些观点和认识。
 
  一、农机化继续保持健康协调快速的发展态势
 
  2004年施行《农机化促进法》、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机化发展体现了健康协调快速的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加快。在补贴政策的带动和调控下,全国农机总动力与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两大指标增长明显。农机总动力由2003年的6.04亿千瓦达到2008年的8.22亿千瓦,增幅36%,年均增长6.4%,较2000―2003年年均增长率高出1.5个百分点;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3年的32.4%达到2008年45%以上,年均增长7.2%,较2000―2003年年均增长0.1%高7.1个百分点。
 
  二是发展质量提高。2003―2008年数据表明,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长速度高于农机总动力增长速度0.8个百分点,农机化发展模式已经走出以数量增长为主的模式,发展质量正在稳步提升。2008年大中型保有量达到240万台左右,小型保有量达到1660万台左右,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超过70万台,玉米收获机械4.1万台,插秧机20万台,分别比2003年增长146%、18.8% 、93% 、236%、900%,大马力拖拉机、高性能农业机械、薄弱环节生产机械增长迅速,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购机补贴政策调控作用逐渐显现。
 
  三是科技应用水平提升。近年来通过实施国家科技攻关、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跨越计划等项目,推动了农机化部分“瓶颈”环节技术和技术集成问题的解决,特别是适合不同种植模式的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取得突破,棉花、油菜、花生和马铃薯等经济作物机械化开始攻坚,农作物种子加工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高效施药技术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化共性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2008年,我国机械化耕地、播种和收获总面积达到29.6亿亩,较2007年增加4.6亿亩。小麦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达到78.7%和82.2%,基本实现了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收获、玉米机播和机收水都有大的进展;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林果业机械化生产深入发展。
 
  四是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化的新形势,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迅速成长和壮大。据统计,2008农机化经营收入达到3100亿元,全国农机专业户3630万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6.5万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7860个,入社人数近30万,服务农户数量751万户,耕种收和植保等作业服务总面积达1.79亿亩,服务总收入达56.5亿元,这些服务组织在促进粮食增产、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速农业和农机新技术推广、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今年以来,在130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强力推动下,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克服了世界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影响,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农机生产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和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截至4月30日,全国各省(区、市)已实施中央补贴资金61.6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100亿补贴资金的61.6%。补贴机具超过132万台(套),受益农户逾122万户。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谷物收获机、大中型拖拉机4类产品使用补贴资金达41.9亿元,占已实施资金的68%。农民购机热情空前高涨,部分省资金缺口较大。
 
  各种情况表明,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未来10~20年,我国农业机械化将呈现出发展速度继续加快、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发展机制更趋完善、农机农艺更加协调的趋势。要将这种趋势转化为现实,必须做出更加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化发展
 
  经过长期发展,我们已经探索出一条以“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农机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一、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是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今后,要继续坚持“扶持、引导、规范、服务”的方针,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机械、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联合,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一要加大政策扶持。要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业、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深入实施和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信贷优惠、购机补贴、作业补助等扶持政策,逐步构建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农机服务组织。二要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推广应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机社会化服务标准合同》等规范,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引导。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合作组织规范运作、诚信服务。要逐步建立规范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作业市场。三要强化服务指导以农机推广、培训、维修、信息咨询等体系为支撑,积极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二、创新农业机械化科技服务机制。科技创新是农机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农民“有机用”、“用得好”的重要保障。虽然我国农机化科技发展水平逐年提高,但自主创新能力仍然不强,农艺与农机结合不够紧密,技术推广机制不活。改变这种状况,需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农机化关键技术创新。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型农机产品。二是推进农机化科研机制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生产、教学、科研、推广等单位紧密衔接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机科技创新机制。三是积极探索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适用技术组合集成,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模式。
 
  第三、支持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机耕道、场库棚、维修站等基础设施是发挥农业机械效能、提高农机作业效率的重要保障。但是,大多数农村机耕道年久失修、损坏严重,许多乡镇存放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不足,农机维修服务站点的设备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为此,需抓紧制修订机耕道等建设标准,为项目设计提供依据。积极争取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道路建设、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理等项目规划中安排机耕道路建设内容,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机具场库棚、维修站设备设施建设给予扶持,改善农机具尤其是高性能机具的保养和维修条件。依托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维修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机生产企业的作用,建立高性能农机具维修站点和区域骨干维修站点。
 
  第四、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保有量和作业水平快速提高,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农机安全生产的需求急剧上升,但农机化公共服务尤其是基层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的能力还十分薄弱。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一要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推进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构建以国家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农机科研、教育等单位和农机生产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机技术推广体系。二要加快农机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要认真履行农业机械化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努力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要健全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要加快推进鉴定机构能力认定,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鉴定行为,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三要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农机监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技化和便民化。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管理,严把机具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四要完善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为主要手段,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机化信息网络,完善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贴近农机手、贴近农业生产、贴近基层,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动农机化进程。
 
  第五、大力培养农机化人才。活跃在生产一线的4000多万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经营人员,是新型农民的代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但知识结构单一,综合素质不高,作业、维修、经营技能不强的问题也很突出。今后,要大力推进农机化“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针对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建设一支技能娴熟的农机化实用人才队伍。二是针对基层农机化科技和推广人员,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的科技人才队伍。三是针对农机管理干部,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扎实、人员结构合理、富于开拓精神的农机化管理人才队伍。
 
  第六,加强依法行政。近年来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为标志,我国农机化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执法不到位,执法装备落后,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加强依法行政,一要深入开展农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推进农机行业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氛围。二要切实提高农机执法能力。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农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高农机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队伍素质。三要完善农机化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快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努力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农机化扶持政策和规章,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规规章,形成完整、统一的农业机械化法律制度体系。
 
  三、加强引导,促进农机企业服务水平提升
 
  农机生产企业是发展农机化的重要力量,让农民有的用、买得起、选得宜、用得好、有效益,即使政府推动农机化发展的工作出发点和着力点,也是农机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只有生产功能适宜、质量可靠的产品,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才能持久赢得农民信赖,才能使农民持续不断的使用所生产的产品,企业才有持续发展的机会。农民购买农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是为了实现农艺要求、应用农业科技,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满足农民要求的程度体现了企业对农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企业的服务应该既包括向农民提供农机产品,也应该包括帮助农民实现农业生产的要求,还应包括使农民使用的方便、维修保养便利。当前存在着一些企业仅重视卖给农民农机产品,忽视对农民的售前服务,忽视对农民的培训,忽视解决农民的维修问题。当然,也有的企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切实行动,把对农机手的服务落到实处,增加服务内容、细化服务要求、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及时性、针对性,赢得用户、赢得市场。要保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需要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政府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引导。
 
  第一, 引导企业开发适宜的产品。通过财政给与研发投入、新产品开发生产税收优惠,通过购机补贴范围的调整,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广农业新技术、加快农机更新,确定研发方向和研发内容。帮助企业及时全面了解农民需要、掌握农民使用技能状况,促进企业开发生产急需产品,服务于农民、服务于农业、服务于农村。
 
  第二, 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产品的质量包括产品的作业性能、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应性,也包括产品的维修性和经济性。要通过试验鉴定、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认证、质量调查等手段,严把质量关,防止低劣产品流入农业生产中。要鼓励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改进生产装备、应用先进生产制造技术,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要引导企业建立持续改进产品质量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产品在市场中的表现,及时发现产品的不足,确定产品改进的着力点,不断促进产品技术成熟、节能环保和安全可靠。通过提高产品质量,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企业得效益。
 
  第三, 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将企业的服务能力作为产品入选国家推广目录和补贴目录的条件,并逐步增加其在综合评价中的权重,引导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服务机构、充实服务队伍、丰富服务内容,引导企业重视售前的服务、重视结合农民的生产要求推荐适宜机具、重视对农民机手的培训指导和维修服务。要通过质量调查、质量督导、质量投诉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服务不到位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处理,保护农民利益,也引导农机行业形成服务农民光荣、服务农民有利、损害农民利益的难以生存的氛围。
 
  各位专家、各位同行,提高服务能力是实现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希望通过举办此次论坛,开阔大家的视野、推广好的作法,提升服务农民、服务农业、服务农村的水平,为推进农机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目标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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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论坛 讲话 高峰 发展 服务 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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