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拖拉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乐清市农机管理总站、交警大队《关于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09年12月21日下午,乐清市农机管理总站联合交警大队召开本年度拖拉机事故分析会。会议由乐清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吴钱君主持,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叶晓光、事故中队副队长蒋万春、秩序中队副中队长王春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乐清市农机监理站站长卓高强通报全年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重大事故个案、事故的主要特点及原因。据统计,2009年乐清市发生拖拉机事故20起、死亡4人、受伤16人、经济损失0.52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8.6%、33%、52.9%、51.9%。其中外省籍拖拉机事故发生8起,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46.7%、50%、62.5%。
会上,集中讨论如何预防拖拉机事故的具体措施。叶晓光副大队长充分肯定了警务站成立一年半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指出监理站、警务站能根据两局文件要求,落实对外省籍拖拉机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2009年事故各项指数均大幅下降,农机安全工作成绩显著。
会议就今后农机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认识,要根据分析会形成的事故预防措施,具体抓落实;二要切实履行职责,警务站要狠抓拖拉机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现场监管,特别要加强外省籍拖拉机的管理,并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警务站与监理站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