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伴随新疆农机化事业的飞速发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也与时俱进实现较快发展,取得显着成绩。
一是农机化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完善。在国家及农业部有关法律规章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了新疆《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考核管理办法》、《县农机化技术学校规范化建设考核管理办法》、《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等管理制度。合理完善的各类规章制度规范了农机培训市场,确保了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使新疆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是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扎实有效。根据《道交法》和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境内所有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全部重新进行资质认定。自2005年起至今,已集中或分散受理110余所培训机构申请,审批符合条件获得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的共计100所。并不定期组织培训专项检查,对已取得培训许可的学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机构办学条件不下滑,培训质量不滑坡,教学人员不涣散。
三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开展农机化技术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全面提高县农机化技术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并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2007年以来,已陆续争取下拨专项资金近1500万元,重点扶持全疆以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为主体的区、地、县、乡四级农机培训机构向规范化、规模化、制度化发展。
四是师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自治区农机局高度重视师资培训问题,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组织举办教师资格准入和骨干教师知识更新培训及教学观摩等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其知识更新转化步伐和实践动手能力,提倡双语型(汉语言和民语言)、复合型(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教学)教师,全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较好地满足并适应当前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
五是教材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认真对比由农业部和内地省区编着的各类农机培训教材,选择新疆适用的书目,并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民语言编译印刷,以满足少数民族学员的需求。同时结合新疆培训需求,陆续组织编写出版了《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农机经营基础知识》、《农机科普知识》、《农机知识问答》四本农机辅助性培训教材,形成了较全面的教材种类,有效解决了新疆农机培训教材的需求问题。
六是培训数量和培训质量稳步提升。依托以县农机化技术学校为主体的区、地、县、乡四级农机培训机构,各类学校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架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培训网络,广泛开展涵盖农机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机操作服务人员、农民农机户等各级各类培训。“十一五”以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培训3万余期(次),培训各级各类人员近200万人次,实现了培训数量和培训质量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