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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召开农机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
2010-07-16   来源:江苏省农机局   

  为总结上半年江苏省农机政策法规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推进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性保险及农机化水平等工作,7月12日至13日,江苏省农机局在南京召开全省农机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徐顺年局长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各市分管局长、政策法规处处长和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沈广树副局长主持会议。

  徐顺年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全省农机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省政府颁布实施《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为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全面实施《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出台鼓励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认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62家,截至6月底,全省已报废更新大中型拖拉机249台,联合收割机416台,其中全喂入式收割机252台、半喂入式收割机164台,启动了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更新工作;三是加大农机政策性保险推进力度,与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增加财政保费补贴险种,确定保险条款和费率,扩大农机户保险受益范围。至6月底,全省参加政策性保险的农机达4.95万台,其中拖拉机4.3万台,联合收割机0.65万台,参加政策性保险的驾驶人员达36793人,保费总计达1658万元。四是确立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联合省统计局印发了《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为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和监测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徐顺年指出,当前该省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处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机法律法规,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农机政策法规工作。他对下半年政策法规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全面掌握和深刻领会《办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创建农机放心消费环境、农机销售者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订承诺书等新制度的落实。要增强依法鉴定和质量监管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二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是前瞻性、方向性工作,要争取进一步完善报废更新政策,建立农机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探索农机报废更新管理、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监管等规章制度。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三要用好用足农机政策性保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机局今年出台的4个文件,加强与当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在政策和操作层面都有新突破,并要积极协助做好财政保费补贴返还工作。四要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从2011年起,全省对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评价测算及发展目标的制定,都将以新的指标体系作为依据。要通过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及时全面掌握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抓住重点、分类指导,编制“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农机化科学发展。要加强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的组织领导。明确人员负责,上下协调配合,及时与统计等部门沟通、衔接,统一指标口径,认真收集基础数据,规范计算方法,确保评价指标数据真实、有效。省对各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进行年度评价,各县(市、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由各市进行评价,并报省备案。

  徐顺年最后强调,农机政策法规工作是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工作。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事农机政策法规工作的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超前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要加强学习、重视调研、善于协调,不断提升素质能力,扎实推进农机政策法规各项工作,为江苏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

  座谈会上,各市交流了今年以来农机政策法规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性保险和农机化水平评价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下一阶段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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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座谈会 政策法规 召开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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