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函〔2011〕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研究新疆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评价体系及计算方法;同时为贯彻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农办机〔2009〕46号)、《关于启用新版“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系统的通知》(农机管〔2010〕10号)、《关于做好全国农机化统计系统启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1〕72号)的文件精神,开展“全国农机统计直报系统”及“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系统的培训工作,我局定于2011年7月4日至7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自治区农机化统计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农机化统计系统”以及农机化生产信息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0年农机化管理统计工作,布置2011年度农机化管理统计年报和2012年季度(预测)报表,安排2011年农机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二)表彰2010年度农机化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讨论新疆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评价体系及计算方法。
(四)讨论“新疆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培训全国新农业机械化统计系统。
(六)培训“农机化生产信息直报系统使用操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州)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的领导,农机化管理统计员,农机化生产信息员,各县(市)农机化管理统计员,农机化生产信息员(为工作方便,各单位农机化管理统计员,农机化生产信息员尽量统一为一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7月4日报道,5、6、7会议。
会议地点:新疆质量宛宾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9号,可乘坐2、52、25、535路公交车,“科学院”站下车(院内150米)即到。总机:0991-3859988、3859924。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会务费200元。
(三)请农机化管理统计人员携带2010年度农机化统计工作总结和2011年第二季度(预测)报表。
(四)请各县(市)农机化生产信息员带上最后一期“春耕”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以备培训班上机操作练习。
(五)请各地(州)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参会人员,于6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报我局。
emial: xjnjxxz@163.com
联系人:阿依肯、訾红
电 话:4313684、4338626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