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组织召开了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 一般方法》第一次专家研讨会。邀请了教学、科研、推广、鉴定等部门的专家参加了研讨。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标准的起草难度大,切入点很不易找准,评价指标很难确定。
专家们认为该标准的起草可以从几个方面切入:一是须研究确定一些评价指标(应该给出指标值或其范围)和评价方法;二是农业机械适用性可以分为“适用”、“基本适用”、“不适用”三种;三是农业机械可以分为适用性显着与适用性不显着两种情况;四是评价方法可以采用:(1)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试验检测+生产查定的方法;(2)抽样调查法(进行农业机械适用性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农机管理部门、农机推广机构、农机生产企业人员、农机经销商、农机维修者、农民、农机手、农机服务组织(协会)经纪人、农村村组领导);(3)上述两种方法的结合。
专家们认为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比先进性评价难度更大,先进的机具不一定适用,但适用的机具一定是先进的,适用性必须增产增效,这一点很重要。该标准的起草应确定一类或几类机具,作物品种不要搞得太复杂,不能面面俱到。该标准应研究出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的通用方法。
专家们还对农业机械适用性研究的农业生产条件包括自然条件、生态条件、农作物品种、农作制度以及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等进行了广泛的研讨。
会上还对该标准起草人员进行了确定,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