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农业厅下发通知,对2011年农民培训先进单位进行奖励。我省章丘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垦利县农机培训服务中心、莱阳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平原县农业机械化学校、聊城市机电工程学校等5所学校,被评为农民培训优秀培训基地,占受表彰培训基地的1/6。
根据《山东省农民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对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县级培训基地进行绩效考核,是规范农民培训项目实施、调动各项目单位与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措施。考核采取阶段性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协调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培训基地认定情况;各类别培训规范落实情况;各类别培训实施与进展情况;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宣传、培训质量和学员满意情况等;监管、检查情况;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八个方面。通过各市考核和省里抽查,省农业厅、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了30个优秀培训基地,并对每个受表彰的基层给予一套培训设备奖励,用于开展农民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