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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召开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
2013-02-26   来源:山西日报    

  根据 《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关于认真做好各市、省直部门(单位)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审核,省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全省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结果如下:

  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市(4个)

  太原市、忻州市、晋城市、朔州市。

  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省直单位(35个)

  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老干部局、省信访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 (省高校工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

  三、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市(4个)

  吕梁市、大同市、阳泉市、运城市。

  四、被评为“良好”等次的省直单位(48个)

  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组办公室、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委接待办、省委机要局、省委保密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宗教事务局(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粮食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交通警察总队)、省监狱管理局、省物价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党委)、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地方志办公室、省煤炭地质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省农机局(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共青团山西省委、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作家协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国际贸易促进会。

  五、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市(3个)

  临汾市、晋中市、长治市。

  六、被评为“一般”等次的省直单位(8个)

  山西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煤炭工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档案局(档案馆)、省地质勘查局、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红十字会。

  七、被评为“较差”等次的省直单位(1个)

  山西省委党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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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总结 表彰 大会 考核 责任 召开 年度 目标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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