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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主导品种理念调整体系建设重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推进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
2006-07-19   来源:中国农业网   

  苗种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首要物质基础,而水产原、良种是决定苗种数量和质量的最关键因素。
  水产原良种体系是由水产原、良种的保存、选育、引进、繁育和推广应用等相互联系的各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它以我国丰富的水产种质资源为基础,制度为保障,技术为依托,通过建立水产遗传育种中心、原种场、良种场、引种保种中心、重点苗种繁育场以及水产种质检测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推动我国主要水生经济动植物种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产新品种的创新,提高水产养殖品种的遗传改良率和良种覆盖率,促进了我国水产养殖良种化发展,从而保证了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水产养殖业的高速发展,水产苗种在数量上,尤其在质量上已愈来愈不适应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需要,苗种已成为制约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为保证水产养殖业稳步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水产原良种场建设的投入。1998至2003年,国家组织制定并实施了《全国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规划》;2003年,农业部组织制定《渔业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至2004年底,全国投资建设水产原良种场120多个,其中通过国家资格验收的原良种场36个。
  通过水产良种工程一期和二期规划的实施,2004年良种生产能力比1998年增加了1倍,良种覆盖率达到了50%,增长了15个百分点,为保护我国优良水产种质资源,提高良种覆盖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中央、地方财政的积极支持下,在广大养殖生产者的积极努力下,我国水产原良种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形成(见图一)。
  原种场:负责水产原种的搜集、保存、采捕和供种,并向良种场提供繁殖用的原种亲本。已验收的国家级水产原种场14个。
  良种场:负责野生种的驯化、遗传改良,新品种培育,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原种或经过审定的良种,培育亲本、后备亲本或繁殖良种苗种,供应苗种场或养殖场。已验收的国家级水产良种场23个。
  水产引种保种中心:负责水产原种、良种的保存或国外引进种的风险评估、隔离检疫、试养、保种以及良种的推广应用。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已建成和在建的水产引种保种中心共22个。
  苗种繁育场:从原种场或良种场引进亲本,按技术规范繁育苗种供应养殖生产者。根据2001年全国水产苗种场普查数据,全国水产苗种繁育场约1.6万个。
  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外部环境因素体制因素体制因素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国有渔业体制极大地限制了水产原良种体系的发展。我国水产原良种场大多是在原国有渔场、养殖场或苗种场的基础上投资建成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是原良种体系的主体部分。如:目前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共36个,其中国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占66%,国有企业的占6%,股份制、民营的占15%;调查数据显示,15个水产原良种场中有11个场为事业或国有企业,占73%。
  根据安徽省淮南市农委提供的资料,淮南市目前有五家苗种企业,其中一家为私营,其它四家为国有企业,共同特点是均有上级主管部门,自负盈亏,生产经营全部实行承包制;共有的通病是冗员多,负担重,经营困难。如凤台县苗种场,仅有水面60亩,却有职工70人(其中离退休20人),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企业每年盈利,现在已是步履维艰。
  投入因素投入不足是制约水产原良种体系发展的第二大因素。根据2001年《全国水产苗种场普查总结》,我国现有各类水产苗种场16400多个。自1998年以来的8年期间,国家投资建设了各类原种场34个、良种场86个,即目前已建和在建的原、良种场总数为120个,占苗种场总数的0.75%;根据普查数据,原、良种场的苗种生产量仅占全国苗种总产量的1.2%。
  今年4月1日出台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规定,为提高水产苗种的质量,所有水产苗种繁育场的亲本必须来源于原种场或良种场,而实际上没有一个养殖种类的原、良种生产能力能够满足该法规实施的需要。
  科技因素从渔业科技本身来说,近十几年来,在养殖生产上并没有多少重大的技术突破,主要养殖技术仍然沿用我国传统的“八字精养”法,养殖单产与20世纪60~70年代相比,其增幅远远小于农作物的增长幅度。
  自1996年以来,通过国家审定的水产新品种共计56个,其中人工培育种和杂交种达32个,但大多数新品种一经审定,就被束之高阁,目前尚未形成一种有效的良种推广应用机制,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效率,甚至损伤了培育、改良新品种的积极性。
  法律法规因素虽然《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原良种生产管理规范》对水产苗种、原良种的生产、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执行到位。比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起水产苗种违法、违规事件被查处。
  (二)企业自身的因素运行机制一般国有企业在打破大锅饭之后,纷纷采取承包经营制,企业只负责收取承包费,具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承包者自主。这样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并没有调动起来,从整体来说仍然难有发展,甚至最后形成负债累累的空壳企业。
  国有渔业企业在承包后,主要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因为承包期较短,一般为一年或三年,而农民的土地承包几十年不变,因此,水产养殖户在承包后有短期行为的思想,如在大水面生产时,对资源不注意保护,往往是掠夺性经营;在池塘生产时,则不注重池塘养护,造成池塘淤积,塘埂崩塌。而对苗种场来说,不注意亲鱼的更新、选育,大剂量使用催产剂,使用违禁药物等,造成鱼苗的质量下降。二是每个养殖承包单位都是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受诸多因素影响,对新技术、新品种了解滞后,缺少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企业的一些公共设施无人管理,包括道路、进排水、供电、房屋等。因此这些企业的面貌是多年不变,甚至比当地农村的面貌还要差。四是企业的发展缺少总体发展思路。
  运行费用由于国有渔业企业大多建立较早,退休人员多,职工多,负担重,企业只能靠收取承包费来维持运转,往往收取的承包费不能保证职工的基本工资。因此,国有渔业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是常有的现象。
  如安徽淮南窑河渔场,一年的承包费全部约在60~65万元之间,在职职工、离岗职工、退休工人三块工资总额全年最小需要80~85万元。其它的车旅费、办公费、招待费、赞助费等还得10万元左右。这就是说,窑河渔场每年得有90万元以上的净收入,企业才能正常运转。
  水产原、良种的生产与供应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体现的主要是社会效益,近几年国家虽然一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该项事业的发展,但由于投入较少,而且只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水产原良种企业的原种保存、良种选育及推广经费没有稳定的渠道和长效的机制予以解决。
  人员素质国有渔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大都不佳,且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因此留不住人才也招不来人才。企业职工由于长期在远离城市的地区工作,子女教育条件差,职工本身也得不到再教育的机会,因此,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与当地农村的村民差不多。而管理层素质较高的,很多都调离了企业。如安徽淮南窑河渔场从1985年至今,从企业调离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有15人之多。
  国外主要运行模式及特点挪威大西洋鲑、美国南美白对虾的良种、苗种生产、管理运行模式见图二:从图中可以看出,国家、地方渔业主管部门通过对“核心育种中心”的扶持、管理、监督来控制良种亲本质量,通过良种、苗种生产许可管理来规范二级良种培育场、三级苗种繁育场的生产。国家管理行为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把好“种源”关;二是抓好苗种的规范化生产。
  此外,加拿大、美国对种质有严格要求,不管是多大的农场主,都不能从自产农作物中留种,必须到国家指定机构购买种子。而我国《种畜禽管理条例》规定,凡是生产种畜禽的单位不能养殖商品畜禽产品。
  推进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若干建议
  1.推动水产原良种事业的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根据FAO提供的数据,近10年世界自然捕捞量停留在80年代末水平(9100万吨/年),即世界17个天然渔场的捕捞量已达到饱和或已超过了天然生产能力,人均捕捞量减少了8~10%。根据1995年日本京都“保障粮食安全与渔业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预测,2020年养殖产量将达到4700万吨,到2050年将达1亿吨,即养殖产量与捕捞产量持平。
  我国黄、渤、东海的重要渔业资源(生物量)仅为10年前的29%,长江“四大家鱼”成鱼捕捞量仅为50年代的1/3,鱼苗捕捞量仅为60年代的1/10。早在1991年,我国就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当年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51%;到2003年,水产养殖产量已占总产量的64.3%。因此,养殖业发展应是当前以及下一阶段渔业发展的重点,而良种是水产养殖业的第一要素。
  由于良种在水产养殖业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良种事业的发展应是国家的事,应作为下一步渔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了水产原良种体系,但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发展思路上实现创新,以达到完善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作用的目标。
  2.逐步树立主导品种的理念根据近些年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特点,大家知道,水产养殖种类的频繁变迁已对中国水产养殖业实现现代化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为此,建议政府在下一轮的政策扶持、投资导向中,应引入“主导品种”的理念,在不同发展时期确定不同的“主导品种”,把中国水产养殖业引向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今后3~5年“主导品种”的确定原则建议如下:一是按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来确定。国内主养种类:“四大家鱼”、鲤、鲫、鲂是我国重要的养殖品种,约占我国淡水养殖产量的70%,政府应重点扶持,保证持续稳定发展,以满足广大老百姓对水产品的需求。出口创汇种类:对虾、罗非鱼、扇贝、河蟹、大黄鱼、斑点叉尾等重要出口创汇品种,政府应重点扶持,加强遗传改良力度,尽快实现良种化,以提高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是按产量来确定。养殖产量超过100万吨的种类为主导种类;养殖产量超过10万吨的种类为主养种类。
  3.调整原良种体系的建设重点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水产原良种体系开始建设以来,海、淡水原种场的技术路线基本按照一种思路(或模式),即:从自然水域捕捞野生苗种,引入大水面、池塘进行培育,生产原种亲本或后备亲本,提供给良种场。十多年来的运行情况已使问题逐渐凸现:一是原种场每年反复从天然水域捕捞苗种,对部分养殖种类已近衰竭的种质资源是雪上加霜;二是不允许开展人工育苗,基本上堵住了原种场生存、发展的创收之路;三是原种场的原种产品销售不畅;四是原种场每年要从自然水域捕捞苗种,个别品种近几年捕捞量已急剧下降。如果捕捞不到天然苗,原种场将走向何处?
  海、淡水主要养殖种类原种场的建设和发展必须探索一条新的道路。通过借鉴挪威大西洋鲑、美国南美白对虾、菲律宾尼罗罗非鱼在良种选育、良种苗种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加大遗传育种中心、良种场的建设力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良种的选育、培育,逐步实现主要养殖种类良种的人工化培育,即不断减少从自然水域捕捞繁殖用亲本,一方面可以提高良种亲本质量,同时可达到间接保护水产种质资源的目的。为此,原良种体系下一步建设重点应调整为遗传育种中心、良种场。
  4.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一要推进国家渔业企业的体制改革加快企业的股份制、私有制步伐。渔业企业因为水面大,固定资产较小,在改制时如何操作,是一个难题。如果国有股偏大,改制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如果国有股偏小,又会造成国家资产流失。
  二要制定保护、扶持政策国家要制定长远的种质资源保护计划,并明确一段时期内重点保护的水域及其重要品种资源、相应的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水产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以市场为导向,从政策、资金多方面鼓励培育良种、生产良种、使用良种,引导良种进入千万家养殖户;改变原来的单向基建投资,加大对原良种培育、人才培养等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国水产原良种体系全面、协调的发展,保护人员的积极性。从“全国水产良种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等方面鼓励、支持开展良种选育、品种创新的单位,对于未经审定的品种一律不予立项。
  三要加强水产苗种管理,特别是原良种管理
  全面推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严把亲本来源关,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生产。规范苗种生产技术规程,确保苗种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水产原、良种生产许可制度。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实行年检和考核制度,扶优汰劣。加强水产新品种审定、推广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对未经审定品种的推广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或惩处。严格执法,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
  四要加大引导、扶持水产良种选育工作虽然我国水产养殖总产量远远高于挪威,在世界水产养殖业占主导地位,但目前主要养殖品种的良种选育状况与1970年挪威启动“国家育种计划”时非常相似。为了促进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我国养殖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当前我们亟须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水产选育种计划”。
  一是要加强国家水产遗传育种中心的建设,从政策、资金上重点支持主要水产养殖品种的遗传育种基础及应用的研究。二是培养技术队伍,优化技术体系。通过人才培训、技术示范,在我国水产原良种体系的框架内,选择有条件的单位,逐步推动重要水产经济动植物的遗传选育工作,尽快提高我国水产养殖种类的遗传改良率。三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制定主要养殖种类的原种、良种种质标准以及原、良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为原、良种场的保种、选育以及苗种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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