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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
2008-06-17   来源:中国农业网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我国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存在着运行效率低、产权转让不尽规范、资产流失损失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突出表现在出资人没有真正到位和对国有资产的多头管理上。从目前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和改革情况看,要解决这类问题,应正确面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深人,粮食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理顺产权关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国有资产的实际运营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资产质量失真;二是国有资产的维修与保养不及时,完好率降低;三是国有资产存量增加,利用率下降;四是盲目引进或进行技术改造,造成新旧设备不配套而同时闲置;五是国有资产被其他企业或个人无偿占用,国有资产浪费。

  二、当前形势下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

  (一)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为了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得以有效实施,应当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配套性文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国有资产法的出台提供素材,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二)实现出资人层层到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中央和省、市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在政府层面实现出资人到位;另一方面,对中央、省、市监管成本过高或不能完全到位的县级,应明确授权行政主管部门对一些国有资产暂不能完全退出或不宜退出的特殊行业如粮食行业等,代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防止出现缺位;再次,要加快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得到落实。

  (三)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一是出资人要对国有资本的管理实行经营预算制度,每年初确定一个收益率,年底要实行决算,不能没有目标。二是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将国有资产经营的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建、立企业负责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经营业绩,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奖惩,以防出现奖励有对象、打起板子无对象的现象。

  (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推动国有资本更好地布局在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从我市粮食企业改革来说,国家除掌握储备和军供以外,还保留了几个骨干粮食购销企业,以调控和弥补市场的不足,用物质来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

  (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由政府授权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向国有企业派出资产监督员,担任企业监事会主席。监督企业内部决策,事前防范风险,对重大决策失误实行责任追究。国有企业内部要加强内部监督,健全风险控制机制,规范交易行为。

  三、加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建设

  一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人员由财会、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资产所在单位法人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购建、处置、清查、保值增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职能,形成一个由决策者、监督者、经营管理者组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构架,改变过去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是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事情的看法。

  二是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目标和责任。把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正常的议事日程和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对资产管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管理规范,实现保值增值的单位和责任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宣传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使每一位领导者、管理者、经营者都能以管好国有资产为荣,以流失国有资产为耻,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选好法人,配好班子。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好企业法人和管理者,把具有较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团结协作、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守法精神的人选拔和任用到法人代表和管理岗位上来。真正把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为广大群众认可、职工信任的人员选拔上去。通过选拔和任用好人才,管好、守住、用活国有资产,才能为企业经营和发展奠定基础。

  四、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完善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本质要求。

  一是要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要从资产的增加、减少、运营、存量每一个环节人手,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资产增加要健全原始资料,建立登记好台帐。要考核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效益性,避免盲目投资,减少失误。对资产减少要从资产处置程序、合法合规性等方面人手,检查是否存在人为损失。对资产运营,建立从资产的投入到产出运行过程的管理机制,减少浪费和损失,对资产存量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二是规范企业产权转让行为。对企业转让的资产,必须先在企业管理层次研究同意或职工代表会议通过,选择有资质、市场诚信好、合法经营的中介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批准,实行公开挂牌拍卖。对拍卖不成功,须降价处置的资产,也应按规定的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不评估、不申报、不按程序操作的问题发生。

  三是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核对工作,是实现资产管理制度化的重要体现。一年中每个企业要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核对的自查工作,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的检查工作,主要检查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在用的资产有无实现保值增值和收益情况,租赁的资产是否按规定收取租赁收入,不需用的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安全完整,有无采取措施盘活资产存量,对土地方面有无被侵占或出现其它的纠纷。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措施,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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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有效 形式 监管 国有资产 粮食 企业 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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