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准入门槛过低、管理缺乏人才、80%无实质业务
2011-06-20   来源:中国农机推广网   

  合作社过度注册,80%无实质业务

  “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的话,‘菜贱伤农’情况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日前,针对近期发生的各地蔬菜滞销事件,中国农业科学院教授胡定寰说。

  合作社过度注册使得一些专家对此感到担忧。“政府鼓励办合作社,最后就会冒出大堆合作社,而成立起来的合作社很多徒有虚名,没有什么实质性活动,80%都是假的。”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秀荣在一次会议上表示。

  关于“菜贱伤农”现象,业内主流观点认为,由于我国农户种植缺乏组织化和规模化,跟风种植情况严重,以至于大量同类型蔬菜集中上市,最终导致农产品滞销。当大众将目光过度集中于农产品流通环节时,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被寄予厚望,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技术、信息等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有所作为。

  笔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数量多,甚至有些合作社只有工商执照,没有签约农户和自有基地,“空壳”现象严重,很难在指导农户种植以及构建农产品流通渠道方面起到实质的作用。

  过低准入门槛,导致合作社鱼目混珠现象突显

  自去年3月份上任以来,山东某大型超市生鲜采购经理姜先生频频受到这样的“骚扰”。“我是××合作社的,签约农户有××家,拥有基地××亩,并且能够提供农产品增值税发票”。这些登门拜访,名片上印着××合作社理事长头衔的说客无一例外表达其合作社的规模强大以及与超市合作的强烈意愿。

  然而,当姜先生提到“都供给哪些超市”、“产品规格怎么样”等实质性问题时,这些能言善辩的说客开始变得迟疑甚至有时候顾左右而言他。

  “他们很可能就是‘空壳’合作社,大多是一些蔬菜批发商,只是拿到了合作社的执照,甚至没有签约农户和自己的基地,”姜先生对笔者表示,“与这样的‘合作社’进行交易往往产品的数量、品质甚至价格都无法得到保障。”

  姜先生的困惑可反映出我国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在有关部门政策鼓励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数据显示,2009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比2008年底翻了一番左右,到2010年6月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已达30万家。而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将其称作“全国平均每两个行政村就有1家合作社”。

  过低的准入门槛使得合作社数量激增的同时,容易出现鱼目混珠的情况。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只要有5家以上的农户参与,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即可拿到相关的执照。“由于没有前置审批以及准入资金的限制,注册一个合作社很方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苑鹏告诉笔者。

  此外,合作社鱼目混珠的状况为“农超对接”带来困惑。“去年10月,在一次农超对接的会议上,我们接触了河北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号称自己有上千亩的基地,并且能够以低于当地批发价5分钱的价格给我们供应胡萝卜。但我们考察时发现,他们自由基地不超过300亩,在农产品的价格方面农户和合作社也没有达成一致。”姜先生告诉笔者。

  事实上,并非姜先生所在的超市一家感到困惑。北京一家超市生鲜采购经理告诉笔者,他们在山东尝试蔬果类产品源产地直采的时候也“走过一些弯路”。

  对于合作社“空壳”现象,青岛广大果蔬专业合作社主任赵立国认为合作社自身亦有“难言的苦衷”。“农户成立合作社的积极性很高,但问题是缺乏资金。与超市合作,运输、人工、包装甚至账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农户很难拿出这些钱。因此,有些时候合作社注册成立之后便不了了之了。”赵立国告诉笔者。

  合作社“空壳”盛行背后,是管理人才的匮乏

  今年年初,苑鹏针对北京郊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一次调查。她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合作社种植品类齐全,但是规模和数量少,造成了“要什么有什么,但又要什么没什么”的状况。

  换而言之,由于合作社种植的农产品品类齐全,各种蔬菜都有,不过由于数量少,实际无法满足超市的需求。“甚至一个合作社都无法满足一家超市某个单品的需求量”,因此,苑鹏认为规模太小亦是目前合作社的主要问题所在。

  姜先生曾亲历过这样一件事。2010年,姜先生与内蒙古某合作社就采购300吨洋葱达成协议。双方谈好的价格是每斤4角5分钱。当姜先生到实体收货时,当地一些蔬菜经纪人故意扰乱价格,以5角1分钱的价格收购,于是,该合作社的农户便将价格提高到了5角1分钱。考虑到运输成本以及损耗,最终,姜先生不得不放弃了这次采购,空手而回。

  从中可以看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微妙关系。据笔者了解,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户销售蔬菜,从中收取千分之几到十几不同的费用。而农户只是将合作社视为其农产品销售的一个渠道而已,当农产品走俏,当地批发市场价格高于通过合作社的订单采购时,农户自然倾向去在当地批发市场销售。

  而在每个合作社运作过程中,不乏企业的影子。“一些合作社是由蔬菜经纪人发起成立的。根据相关规定,合作社利润的60%应该返还给农户,剩余40%才考虑到发起人的分红。不过现在很少有合作社严格按照这样的规定执行,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只是简单交易关系。”苑鹏告诉笔者。

  在合作社规模不济、“空壳”盛行的背后,则是合作社管理人才的匮乏。“合作社的带头人应该是‘好人’+‘能人’,愿意组织农户进行规模化生产,也有能力帮助农户。”在给农户进行培训时,苑鹏时常提到这个观点。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目前一些专业合作社缺乏具有素养有能力的农民来领导,大部分都是由当地供销社或者农业部门官员来担任领导,因此,在市场反应方面比较迟缓,此外也不一定能很好代表农户的利益。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4-51829-1.html

标签:农机 实质 业务 人才 管理 缺乏 准入门槛

上一篇: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提升农机化发展内在质量
下一篇:农机培训热潮引发的农民教育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