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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06-29   来源:中国农机推广网   

  摘要: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机户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依靠集体的力量,提升了服务能力,拓宽了服务能力,发展成为当今我国农机化的主要力量,为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中级阶段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当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1 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1 合作社资源难以优化使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时,少数农民以资金形式入股,大部分农民以物化形式入社,包括农机具、土地、房屋等。合作社是经营主体,社内成员从中分红。在这里,设备资源的所有者是社员,而合作社充当设备资源的使用者和经营者。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尽管合作社采取民主化管理,但不可能统一每位社员的经营意愿,也就是说合作社的经营者只能采取民主集中的方式来经营。由于设备资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是分离的,一旦出现意见分歧,就会使设备资源难以得到合理的利用与有效的保护。例如:农机具的养护是必须做的工作,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合作社认为是农户的机具,应该由农户养护,而农户认为已经将机具入社,应该由合作社负责养护。

  1.2 合作社服务成本与风险增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能保证为合作社的社员服务,同时还能够跨区作业,开展对外作业服务,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然而,在作业服务过程中,一般根据土地承包合同上的耕地面积来计算作业的土地面积,但是,土地承包合同书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签订的,在联产承包分田到户时,很多地区都存在由于土地类别的不同而打折的情况。虽然,已经做过几次面积核对与完善合同,但是,从很多地区的实际情况看,作业实际面积与土地承包合同上标注的面积不符,一般情况下,实际面积都会比合同书标注的面积要大,因此,实际导致合作社的作业成本和服务量增加。例如:一般在施行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时,专业合作社需要提前与农户签订合同。一般,合作社为了调动农户参与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的积极性,会承诺如果达不到防治效果就按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具体作业时,专业合作社会依据农户提供的作业面积进行施药,因此,如果面积出现误差,就会达不到防治效果,合作社就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1.3 合作社发展壮大与现实条件存在差距

  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目的是整合农机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创收水平。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三大难点:一是融资难。开展跨区作业服务,需要一些别人买不起、市场真需要的农业机械,如稻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等,这些作业机械用处广,可以开展异地流动性跨区作业。但这类机械价格偏高,动辄上万或十几万,即使有农机购置补贴,也需要自己花费很大财力。合作社要想发展壮大,必须增加新装备,满足不同的作业要求。农户自己能买得起的农业机械,合作社拥有这样的机具再多,也无利可图。要想获得资金,一方面来自社员的股金投入,另一方面需要银行贷款,但这两条渠道都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二是作业条件改善难。农机社会化服务已成为农机化作业的发展方向,而我国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难以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加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条件并未从根本上改善,要实现农机社会化大生产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三是管理、技术、服务水平提升难。虽然政府出台了各项政策鼓励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但要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感召力,还需要进一步努力。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班底,一是依托基层的经济组织和农业站所,组织农户,投入和自筹一些资金,搞经营;二是依托农机大户,集聚大量机具,搞服务;三是依托公司企业,进行一些土地的流转,搞开发。四是依托农户的积极性,组建一个团队,任其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要使管理、技术、服务的水平提升上来很难。

  2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对策

  农业机械化的大发展,离不开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创建与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显着提升了农机化综合装备水平,真正体现了农机化的高效增收作用,是现有农村经营体制下我国农机化发展的根本途径。必须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功能。

  2.1 完善合作社运行机制

  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建立健全民主的管理制度,既保证集体的权力得到尊重,又保证社员的利益不受侵害,这些制度和管理办法要由合作社来详细制定并实施。要坚持“民办、民管、民负责”的原则,建立起高效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合作社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2.2 对土地面积加以核实

  土地面积误差的存在,无形中增加了合作社的运营成本,还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应该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核实,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按土地面积计算的各种利益关系、统计数据等,这项工程应该由政府部门来做。

  2.3 多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制定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在购置农机补贴方面和基本建设投资方面向合作组织倾斜。放款符合合作社贷款条件,支持合作社购买大型农机作业机械。农机部门要加强引导,在管理、技术、信息、装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尤其在农机新装备的推介、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农机市场的需求、跨区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农机部门可以提供有益的帮助。通过多方支持,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发展壮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继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作者简介:王兴林(1951-),男,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从事农业机械化及扶贫信息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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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存在 问题 对策 运行 专业 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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