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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违法载客亟待构建社会化综合治理
2011-11-29   来源:中国农机互联网   

  当前,农村居民出行需求不断增强,城乡人员流动频繁。记者调研发现,虽然群众出行交通工具更加多样,但长期困扰农村交通安全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威胁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业内人士建议加强社会化综合治理力度。

  农用车载人五花八门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论是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还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都存在着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一是农用车成了农民工上下班、外出务工的“班车”。记者在江苏、四川、宁夏等地多个县城了解到,这些地区每年都有大量农民工在市区务工,其中相当部分民工以流动打工为主,朝出夕归,往返于城乡间。为出行方便和减少交通费用,务工人员通常10多人、甚至20余人合租一辆低速载货汽车或拖拉机,每个民工只需花1至2元钱。

  宁夏西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国清说,虽然群众知道出行不能坐农用车,但在特殊情况下,只有农用车没有时间和载运货物的限制,自由、方便、实惠。

  二是农用车成为中小学生的“校车”。近年来,各地逐渐对中小学校布局进行调整,实行“撤点并校”,造成一些农村学生到校路程较远,最远的甚至达几十公里。一些社会人员非法运送学生并从中牟利,根据车型不同,一般每个学生每天收费1―2元。尽管多数家长认识到了农用车的不安全性,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仍不得已而为之。这个问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偏远山村更为突出。

  三是农民赶集的“便车”。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和麒麟镇的农村道路上,记者随机搭乘了一辆“蹦蹦车”(改装后的三轮载货车)。小小车厢满载着七八名“乘客”,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前行。一个3岁左右的孩子不时将头和手伸出窗外玩耍,非常危险。车上的村民告诉记者,要是遇上下雨天,车轮常常在洼地上打滑,由于车况恶劣,有时在车厢内还要撑伞。“村里到公交车站路程远,班次也少,‘蹦蹦车’随到随走,方便。”一名乘车的汤山镇村民说。记者在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随同群众赶集时看到,几乎所有的农用三轮车上,都有农民搭乘。他们坐在化肥等货物上,少则一两人,多的达到10人。

  经济利益驱逐生命安全

  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且呈迅猛上升之势,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要钱不要命”。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村群众购买低速载货汽车或拖拉机,不单是为农田作业,闲余时间,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成为一些村民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无论是驾驶人为赚钱,还是搭乘人员图省钱,根本动因都是经济利益。载者愿载,乘者愿乘,各得其所,但是被忽视的却是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常熟市交通局局长季建炯说,一个车主除把低速载货汽车或拖拉机作为代步工具和运输工具外,还通过载客获取少则十几元,多则几十元的经济利益,这对农民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而对搭乘人员来讲,搭乘低速载货汽车或拖拉机则比乘坐客运车辆省时省钱。

  二是农村客运运力无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江苏苏南地区的学生家长反映,在开通学生班车前,明知道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手扶拖拉机不安全,但是没有别的车可以乘坐,学生上学不方便,只能乘坐这些车。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农民白云福告诉记者,石湾村有200多户回族群众,大家到乡政府驻地的清真寺礼拜,路程约有3公里,没有通班车和公交车,如果不骑摩托或搭乘三轮车,每天就只能步行到清真寺做5次礼拜。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群众短途出行量明显加大,农村客运运力难以满足急剧增长的客流,农民群众无奈继续冒险搭乘农用车。同时,这种交通方式又对客运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形成恶性循环。”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夏家荣说。

  三是农村地区查纠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难度较大。记者调研发现,由于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基层交警在查纠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时,驾驶人不服从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煽动乘车群众围攻执勤交警事件时有发生。据南京江宁区的基层交警反映,他们在查纠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时,车上的乘坐人声称:不让坐可以,但是得用警车送。有的甚至谩骂、撕扯执勤交警。还有的一旦发现执勤交警,便让乘车人下车步行,待通过执勤地点时再上车。甚至见到执勤交警掉头加速行驶,逃避检查,出于安全考虑,执勤交警不敢追缉。

  加大农村客运运力 强化社会化综合治理

  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显而易见,也是社会多方面矛盾的综合体现。业内人士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综合治理,同时还应继续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强化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鉴于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昆山市交通局局长徐志良建议,按照重在治本的原则,强化县、乡镇和村委会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可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评选安全文明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必要条件。

  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季建炯将其概括为镇村结合、以村为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以村为单位设立交通安全员,由村委会一名干部兼任,负责建立机动车和驾驶人登记簿、交通安全教育登记簿,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和发放宣传材料对村民进行教育。同时,还可以在乡镇一级设立委员会,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抓落实,负责检查考核各村活动开展情况,年终根据安全员的表现发给一定数量的岗位补贴。

  此外,业内人士还认为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多位被访者呼吁,按照城乡统筹、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要求,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研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实行政府协调、市场运作,进一步发展面向农村地区的客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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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社会化 构建 亟待 违法 载客 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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