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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郭跃进在农机补贴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2-04-06   来源:福建省农机局   

同志们:

  今天,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在这里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农财两部《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部署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下面,我代表农、财两厅,就做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显着成效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省实施完成补贴资金3.8亿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2亿元,省级补贴资金6000万元,共补贴机具19.26万台(套),受益农户10.09万户,补贴政策成效显着。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高涨,农业机械化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物质装备支撑。

  (一)推动农机总量持续增长,进一步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注重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调控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农机装备总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1年,补贴资金重点补贴了大中型和薄弱环节的农机具,全年投入7500万元用于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获机购置补贴,促使拥有量分别达2983台、4672台、5289台,比上年分别增长14.21%、93%、19.9%,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25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65%。

  (二)提升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了农业机械化进程。2011年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0.96%,比上年提高3.06个百分点。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特别是薄弱环节机械化生产快速推进。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达5.24%、30.42%,比上年分别提高2.27个百分点、4.66个百分点;茶叶生产、加工环节全面实现机械化,并向节能、环保、清洁化方向转变;设施农业设备快速发展;园艺、畜牧业、水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稳步推进。

  (三)推广农机化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农机购置补贴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具,加快了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机化新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水稻机插秧新增28万亩,新建以蔬菜为主的钢架大棚2.1万亩,带动全省各地10万亩大棚建设,安装微滴灌设备3.6万亩。示范和带动水稻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装备技术,废弃物综合处理机械技术,茶叶修剪、采摘、初加工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面积达到700万亩。全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849个,其中农机合作社达到364个,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经营效益不断提高。

  (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激发了农民投资农业机械的热情。直接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7.5亿元,农机购置呈现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财政补贴为引导的多元化格局。

  2011年,各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规范实施,严格监管,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省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施责任。省级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厅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农业厅农机处、纪委驻厅监察室、计财处、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领导,同时设立补贴目录编制专家组。对补贴资金分配、使用、结算等重大问题,农、财两家密切配合,共同研究,作出决策,确保购机补贴管理严格、程序规范。对确定机具分类分档与补贴额等重要事项,邀请纪委驻农业厅监察室全程参与。全面落实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 的责任机制,省农业厅与八个设区市农机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时与辖区各县(市、区)农机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二)推进制度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为了全面推进全省农机化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农业部部署,省农业厅制定并向全省农机部门印发《福建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各级农机部门也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根据补贴指标分配、申请受理、现场核实、上报结算、投诉举报处理等风险点表现形式,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相关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并在工作中认真实施。完善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便于随时抽查和远程监管,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对所有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省农机局将编制目录过程中企业产品、经销商名单、补贴目录、实施方案、补贴资金分配、资金结算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和各级农机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部公开。各地也利用媒体和在乡村张贴公告、宣传挂图、明白纸,接受农民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

  (三)严格监督检查,实行全程监管。农业部把2011年定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我省加大了监管力度。省农业厅制定印发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农、财两厅组织四个组对全省各地开展督查,确保政策实施的健康规范和有序运作。实施方案中增加了核实环节,如对补贴额大的收割机、插秧机增加“两先两后”环节,即先育秧,后申请购置插秧机;先下田作业,后在田间核实收割机、插秧机,强化“谁核实,谁签名,谁负责”的核实责任制,把农户购机真实性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不见机具不准签名,否则追究责任。各地农机部门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于去年底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座谈会,分别听取了部分生产企业、经销商、专业合作社及购机农民和农机部门对政策实施情况和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建议积极采纳,在今年制定指导意见时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二、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富农“四项补贴”政策之一,实施6年来,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利农利工、一举多得的好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农机购置补贴与现行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等普惠制农业补贴政策相比,有明显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为两个选择:一是补贴对象有选择,二是补贴机具种类和具体补贴产品有选择。正是这两种选择性,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带来特殊性和复杂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及生产厂家、经销商、农民、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等多个主体,操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大,对政策实施和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越来越广,农民购机需求越来越大,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补贴资金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需求。虽然我省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去年总量资金达3.8亿元,但各地普遍反映资金缺口较大,供需矛盾突出,公正公平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的难度仍然较大。二是部分补贴产品质量存在不稳定、服务不到位,配件供应不及时等现象,贻误农时;一些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虚报价格,随意调高价格,农民有意见。三是少部分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违规操作,个别农机管理人员工作不认真、服务不到位。一些省市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务必高度警醒,严格自律,警钟长鸣。

  近年来,农财两部及我省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已经形成了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受理举报投诉,农机部门严格按规定实施,主动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实施监管、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及时发现、严厉查处。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实施指导意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阳光操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加注重监督管理。

  三、尽职尽责切实实施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2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已确定并很快下发,各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两厅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今年,经农、财两厅共同研究,决定切出1亿元补贴资金安排25个重点产业示范县,促进水稻及茶叶、水果、蔬菜等四个重点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农机作业水平快速提升,高速度、高起点、高标准地建成一批重点产业机械化示范样板,有效引领和带动全省农业重点产业、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在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环节方面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重点产业、特色经济作物生产环节机械化方面,力争接近全国先进水平,打造福建自己的特色和亮点。示范县要认真按照购机补贴资金扶持农业重点产业机械化发展方案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制定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资金不得改变用途,仍然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其他县也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明确补贴重点,科学合理地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各县(市、区)不得随意缩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要重点引导粮食生产过程机械化,尤其是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关键环节机械化以及本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具,发挥政策对发展先进农机具、优化农机结构的引导作用。

  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4月10前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完成实施方案,经设区市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设区市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要对各县(市、区)上报方案把关,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县级进行修改。为抓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我这里强调以下几点:

  (一)严格落实责任。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项工作任务,也是一种政治责任。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把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已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加强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于责任不清、屡屡发生问题的地方,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行政问责、扣减甚至暂停拨付下年度补贴资金等惩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以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我省实施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实施成效考核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规定。为规范操作和便于监管,今年我省启用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按纪律行动。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县(市、区)实施方案规定操作,绝不允许擅自变更,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允许违法乱纪、以权谋私。

  (三)严格加强监管。今年要继续抓好补贴监管工作,省农业厅将印发2012年度监管督查方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必须指出的是,加快实施进度要以严格规范操作为前提,当前尤其要防止一些地方以加快实施进度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工作不细致等问题。比如:图省事将补贴申请受理环节交给经销商去办,给个别不法企业套取补贴资金以可乘之机;不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名单;农民购机后不核实机具,不按规定喷涂标识、机具编号;供货单位发票填写不规范、不及时出具发票;补贴机具发票、档案上不填写机具出厂编号或出厂编号重复,动力机械不填写发动机号等。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政部门全面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农机部门要与财政部门紧密合作,主动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取得理解和支持。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县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设区市不低于3%的比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的工作制度,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举报提供的重要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涉嫌跨区域违法违纪的,要及时向省农机局及有关部门报告。要注意掌握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查处进展,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今年我省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要真正做到不姑息、不护短,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问题较大的县市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自律履职。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腐败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实施。今年各级农机部门要继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以一些地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和内部约束机制,要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自觉纠正少数地方“一人决策”、“一人办事”的不规范做法,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实施。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凡是已开通政府网站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都应在本部门主管的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对所有可以公开的信息集中进行公开,尚未开通网站的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网页公开相关信息。要加强政策宣传,把政策宣传贯穿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始终。宣传补贴政策是农机部门职责所在,阳光是天然防腐剂,绝不允许以补贴资金不足为由,不宣传或不敢宣传,更不允许暗箱操作。除媒体、挂图宣传外,各地要以制作发放明白纸等更简便管用方式把宣传工作做细,有农民咨询,递上明白纸,明白纸内容就是宣传重点,要精心策划选题,增强宣传效果。今年我省推出10项便民措施,其中有7项是新推出的,各地要列为重点宣传内容:一是允许有条件的乡镇办理补贴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小机具购置补贴相关手续;二是本省农民在省内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可凭相关证明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三是农户申请购买单机补贴总额在2000元以下的机具,可将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四是省里不再确定补贴对象本年度内可以享受补贴机具的台数上限,由各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五是农民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当地农机部门一次性办理购机补贴和牌证登记手续;六是县级农机部门印发“购机补贴明白纸”,发放给有购机需求的农户,方便群众了解政策;七是县级农机部门要将本县实施方案、资金规模、举报电话、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机情况等信息,在有效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在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村务公开等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严格惩处违规。严格执行农业部及我省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产品的补贴资格。产销企业非法侵占的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严格绩效考核。今年我省实施农机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相关要求,突出实施成效,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发挥导向作用。通过量化考核,促进各地加快购机补贴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等,为科学客观评价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效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将与资金安排挂钩。各地也要逐级建立补贴工作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考核引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同志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来之不易,作用巨大。这项政策的实施事关我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进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倍加珍惜农机化发展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农机购置补贴为农机化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规范、廉洁、高效地把这项强农惠农富农的好政策实施好、落实好,真正让农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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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视频会议 讲话 补贴 农业厅 厅长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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