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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2-06-1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作者:王伟)   

  永川区从2006年正式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截止去年底,共推广补贴机具34613台(套),农机耕作规模达到137万亩,落实财政补贴资金3638.25万元,由此带动农户和社会资金投入额达到519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农户购机积极性,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加快了全区农机机械化的建设,达到了农户增收和农业节本增效的“双赢效果”。但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不适地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总结分析,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一、主要问题

  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特别是在购机补贴监管工作中,部分区县相继暴露出一些普遍问题,如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与监管人员之间搞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企业或经销商与农户之间合谋,提供虚假购机信息资料,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其它还有倒买倒卖、以小报大、空买空卖等问题。而永川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一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此种问题最容易发生在监管环节或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之间。比如:原区农机推广站负责人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机插秧盘购销环节中伙同农机供应商伪造相关手续,虚报购置农机具数量套取国家补贴,收受农机厂商、农机配套生产厂商贿赂20余万元。二是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这一问题最容易发生在经销环节、经销企业、个别生产企业与监管人员或农户之间。比如:众全农机公司委托在永的二级经销企业,经区农委、财政局查实,在2011年度申报的购机户信息存在无机具、跨辖区售机(出市内周边区县、四川泸州)等虚假购机信息问题,共撤销该经销企业92台申报的微耕机销售信息资料,挽回财政补贴资金近10万余元。

  二、主要原因

  我区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一是工作推诿现象。个别镇街对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审核工作重视不够,借口工作忙推诿审核监管工作。二是审核不到位现象。个别镇街、村社监管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不到现场或不进村入户进行核实的现象。三是申报信息虚假。个别经销商特别是三级经销商存在提供购机户虚假信息问题,拿钱让农户提供身份证骗取国家惠农资金的现象。四是审核经费不足。购机补贴申报审核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审核抽查工作量大,交通等工作经费紧张;而镇街基本没有专项审核工作经费,难以调动审核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主要对策

  针对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着力建立健全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公正公开。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利用挂图、标语、专栏、墙报、政策问答资料等载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不断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透明度。二是做到信息公开。各村社、镇街要建立健全购机农户信息公开制度(张榜公示)。重点公示购机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所购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经销企业名称等信息,确保惠民政策实施的公开、公正、公平。村和镇均要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并坚持每月公示一次,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三是搞好信息通报。各级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总结交流,促进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适当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审核工作管理经费,确保开展政策宣传、受益公示、审核抽查、补贴监管、投诉调处、档案完善等项工作所必须的保障经费。

  (二)建立六项制度,保障阳光操作。一是完善三级审核制度。即严格按照“自下而上、三级审核”管理(村级初审、镇街复审、区县抽审)要求,逐级申报、逐级公示、逐级审核补贴机具的销售情况,确保购机农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建立台帐管理制度。从今年1月起,区内所有销售补贴机具的经销商(含镇街经销点),在销售农机补贴产品过程中,都建立了补贴机具进销存台帐管理制度,即《进销存货台帐》、《进货登记台帐》、《销售登记台帐》;各级经销商在提交补贴机具申报资料的同时,按月向监管部门上报台帐资料,监管部门对经销商台帐建立情况、登记情况进行全面监管;未按要求建立台帐、未按《台帐》登记事项进行登记的,按有关销售补贴机具的政策规定取消其经销资格。三是试行公开评议制度。为强化补贴机具销售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受益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从今年起,邀请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监管工作人员、村社干部代表、购机农户代表等社会各届人士,开展二级经销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开评议活动。四是实施淘汰及黑名单制度。在公开评议中,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销企业,均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进行整改;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经销企业,一律取消其经销资格;凡调查核实有买空卖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或年度经销商考核未达标的经销企业,均取消经销商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二级经销商资格。五是落实义务监督员制度。在镇街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务监督员等组成农机购置补贴义务监督员,同时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加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六是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在实施购机补贴过程中,凡举报假借农民身份证件办理虚假购机手续、买空卖空、以小报大、虚列配置、一机多报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行为,以及监管工作人员在购机补贴监管过程中,凡有吃拿卡要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给予举报奖励。

  (三)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监督的观念,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各级监管部门要采取面上检查、定期抽查、明查暗访、入户核查等多种手段,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检查的工作力度;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建立健全部门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内部审核稽查和风险防控,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委托中介机构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建立健全监管审核通报制度,对于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要及时进行通报,对违规违纪、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转手倒卖补贴机具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文件精神和重庆市农机工作相关会议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监管部门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审核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措施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评价、信息编报、资料收集等项工作。各镇街要把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审核与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核监管责任机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利民惠农”政策的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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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过程 存在 问题 对策 政策 补贴 实施 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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